律师:我这样做可以吗?谢谢!
律师大人:您好!我在“交友征婚”一栏发帖,只是链接了一个个人简介(我怕浪费时间,那个网页有我个人简历),结果,版主一次又一次的删我帖子,说我链接违规。我纳闷:不给链接,那设置链接干嘛?为何链接就是违规?请您说说,我的做法有什么不符,或版主的做法合理吗?天呐,又没仇恨,难道是嫉妒,什么世道…… 很遗憾:
只要不违法,论坛作为管理者一方当然享有制定自己版规的权力。值得注意的是,该版规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倘若有人一旦违规,版主自然有权据此作出相应处置。你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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