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无选择 发表于 2010-12-11 11:13:15

为还老乡30元,烟店抢了一包烟!

      欠了老乡30元,却苦于无力偿还,19岁的江西人董某竟然想到抢包烟来“抵债”,结果差点害得自己丢性命。
  
      近日凌晨零时45分,董某来到江东兴宁路一家烟杂店,“老板,给我包软中华。”对方将烟拿出来后,董某一把抢夺过去,转身狂奔。烟店老板的儿子及朋友见状,立即追出去。
  
      董某眼看被逼进一个死角,情急之下,他翻墙而过,没想到墙那边居然是个废水塘。董某立即跳下去,结果被烟店老板儿子和过路群众围成“塘中之鳖”。
  
      接到报警后,白鹤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董某死活不肯爬上塘岸,最后民警和群众合力将其硬拖上来。
  
      此时,董某全身湿透,冻得瑟瑟发抖,话都说不清楚。他右侧脖子处还有个“窟窿”,血流不止。原来,董某在翻墙时,不小心被墙边的防护铁条扎破了脖子。
  
      事后,董某被送到医院救治,缝了8针。医生告诉民警,如果铁条再深些刺穿颈动脉的话,性命可能不保。
 
    据董某交代,他近期一直失业。因欠老乡30元钱还不出,便想抢包烟来还债。目前,董某已被处以拘留5天。

    (宁波日报)

独守寂寞 发表于 2010-12-11 16:16:56

以抢夺来兑现“诚信”,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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