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不断的红尘 发表于 2010-12-16 18:52:19

电动车碰撞起争执---他把伤者拖到路边,偷偷溜了

      只因对方是本地口音,怕其醒来后找麻烦,贵州人余某在交通事故后,不积极救人反而一走了之。昨天,余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轻伤)被宁海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10月27日中午,余某骑电动车在一交叉口与一名也骑电动车的老汉发生碰撞。双方车龙头都有损坏,互相都要求赔偿。
 
    争执中,余某一拳打在老汉的嘴巴上,老汉向后仰倒在地上,后脑勺着地,昏了过去。
  
      不久,一名路过的妇女发现了老汉,随即将他送往医院。老汉在医院昏迷了5天才醒过来。
  
      据诊断,老汉是因为后脑勺着地导致右侧枕骨骨折,如果不是送救及时,后果会更严重。
  
      老汉的家人闻讯后报了案。
  
      路口的监控录像显示,老汉昏倒后,余某一时失措,在原地呆立了一会,等了好一会对方都没反应。余某于是将老汉拖到路边,往老汉手里塞了100元钱就赶紧离开了。
  
      离开事故现场后,余某马上向公司请了一个月假,回了贵州老家。
  
      12月2日,经贵州当地公安机关配合,余某在贵州老家被抓获并刑拘。
  
      余某交代说,对方有本地口音,他担心对方醒后会和家人来找麻烦,所以事后立即逃离了现场。
 
    昨天余某被批准逮捕。检察官说,交通事故后致人轻伤,如果能够得到对方的谅解,一般不会被批捕,但是伤人后不及时救助,还一走了之,实在不可原谅。

   (东南商报)

水手 发表于 2010-12-16 19:18:09

{:9_306:} 怎么会是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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