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购物满意度低消保委教你维权对策
宁波市消保委12月17日公布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2009年以来,宁波消费者异地购物投诉案件多达500件,消费者对外出旅游购物的满意度只为30%。据了解,当前异地购物主要有两种渠道:消费者外出时购买商品;通过网络、电视、电话等媒介以邮递方式购买外地商品。
对此,宁波消保委提醒,在异地购物中权益受到损害时,消费者应向经营者所在地消协或消保委投诉。而且,要弄清楚投诉对象是生产者还是销售者。按照谁经销谁负责的原则,最好先同销售地的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再向当地消协或消保委投诉。
当然,消费者也要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异地购物最好选择正规、声誉好的商店。要向经营者索要凭证,如发票、保修卡等。
如果是通过网络、电视、电话等媒介购物,验货是商品交易中的重要环节,收到实物后一定要仔细检验,验收合格后再付费。 购买的商品要及时使用,发现问题及时投诉。因为商品的保质期和保修期都有时间限制,消费者投诉也有时间限制,超过时限,权益就难以保障。(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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