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种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行为要受罚
从现在起到明年2月底,市贸易、工商、公安、海关、商检等27个部门联动,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重点治理生产环节、商品流通和重点领域中出现的11种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行为。包括伪造、冒用地理标志名称、专用标志和质量标志,无证照经营印刷业务,新出厂计算机不安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和无证、“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侵犯注册商标,摆摊销售非法出版物,假冒专利和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以及在互联网等媒体上发布虚假广告和影视剧侵权、盗版行为。
(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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