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溅泪 发表于 2010-12-27 10:24:10

11月买的车如今还提不到 新增的车购税谁来承担?

      今年底,车购税优惠即将到期,从明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1.6L及以下车型购置税将由7.5%上调2.5个百分点。即一辆1.6L及以下排量、价格在10万元左右的新车,今年12月31日购买与明年1月1日购买,购置税差额将达两三千元。因此,不少宁波的购车一族都赶着抢搭车购税优惠的末班车。
  
   钱付了,单下了,可本应在年底交付的车子,经销商说因车源紧张要延迟到明年1月交车,因此增加的车购税将由谁来承担呢?昨日,刘女士致电本报87777777新闻热线对此提出了疑问。
  
      刘女士今年11月在江东兴宁路上的上海大众专卖店挑中了一辆1.6L的上海大众朗逸,签订的合同上只注明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具体的提货时间并未注明,经销商口头表示12月20日左右可提货。一到约定时间,刘女士立即联系经销商,但经销商数次回复还要晚两天。“前两天,我又联系了销售经理,得知车子不能按时交付,要延迟到明年1月,那新增的车购税谁来承担呢?”刘女士焦虑地问。
  
      昨日,记者联系了该专卖店销售经理韩先生。韩经理告诉记者,由于明年车购税将上调2.5个百分点,以致许多顾客都想赶在年末提车,导致车源紧缺,难以按时让顾客提车。韩经理表示,他们就此已与生产商进行了沟通,并商讨出了弥补措施,将通过降低价格的方式,用价格上的差额来弥补新增的车购税,换句话说,新增的车购税将由经销商来承担。对于这样的答复,刘女士自然表示满意。
  
      车源紧张,延迟交车的现象是否普遍呢?记者询问了市区多家汽车经销商,不少经销商都表示还未出现类似情况。北京现代江北店销售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店内能提到现车的车型很少,有些抢手的小排量车为了能按时赶在年底交付,他们很早就停止了接单,因此,不存在年底交不出车的情况。
  
      据记者了解,消费者和经销商之间的订单大都对交车时间约定得很模糊,基本上是口头约定,有的约定“车到提车”,有的约定“2个月左右”。一旦经销商不能赶在年底前交车的话,第二年新增的车购税很可能会成为纠纷四起的导火索。
  
      浙江正清和律师事务所的刘志龙律师表示,遇到类似的事件,双方最好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在明确时间内,商家由于自身原因未予交付,除了刘女士那种以价格上的差额来代替新增车购税的方法外,商家还可以通过赠送电子导航仪、车膜等车用物件来弥补消费者的损失。当然,消费者在多次催促商家交付未果的情况下,消费者也可以商家违约为由,提出解约。

    (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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