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rcao 发表于 2011-1-15 21:26:26

关于户口问题

因为小孩父母已离婚,小孩判给女方,但户口在男方,现女方已再婚,想把小孩户口迁到现在的男方;但小孩爸不同意迁出,请问有什么办法,知道的请告诉一下   谢谢。

水手 发表于 2011-1-15 22:09:53

       孩子既然是判给您抚养的,那么,您完全有权持离婚判决及判决生效证明书(证明书可以是原法院经办人签署书面意见加盖法院印章或业务庭印章即可)及您的户口本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次后,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准迁证上签署准予迁出意见,再将准迁证交迁入地派出所即可。而无需征得您前夫的同意。

       值得注意的是,表述的时候注意:应该表达成“将孩子的户口迁到母亲方”,而不要表达为“迁到现在的男方家”。尽管实际效果是一样的,但是,后者容易使人难以接受,从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具体可以到相关派出所进一步咨询。

独守寂寞 发表于 2011-1-16 19:25:18

{:6_287:}学习了。

扯不断的红尘 发表于 2011-1-17 17:55:10

{:6_287:}

Daphne 发表于 2011-1-21 15:09:22

{:6_286:}   

       值得注意的是,表述的时候注意:应该表达成“将孩子的户口迁到母亲方”,而不要表达为“迁到现在的男方家”。尽管实际效果是一样的,但是,后者容易使人难以接受,从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清影摇风 发表于 2011-1-25 16:38:13

Daphne 发表于 2011-1-21 15: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值得注意的是,表述的时候注意:应该表达成“将孩子的户口迁到母亲方”,而不要表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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