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爆竹、放飞“孔明灯” 勿忘安全
2011年春节刚刚过去,据公安部消防局消息,2月2日零点到2月3日上午8点,全国共发生火灾5945起,直接财产损失1300余万元。燃放烟花爆竹不当是导致火灾发生的主要因素。案例:2月3日零时13分,位于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90号的皇朝万鑫酒店,总投资近70亿元人民币,是沈阳地标式建筑。该建筑由三个塔楼构成,设有五星级酒店、5A级写字楼和高级公寓等。因燃放烟花爆竹引燃楼表面装饰材料发生火灾。大火造成酒店B座楼、A座楼表面及部分房间过火,经过消防官兵、公安民警全力扑救,损失降到了最低,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由于着火的B座楼高152米,主楼A座更是高达219米,消防云梯高压水枪很难及时有效控制火情。
随着各企业单位的陆续开工、元宵节到来, 燃放烟花爆竹又将迎来一个高峰,警方提醒,燃放烟花爆竹时务请注意安全。燃放时应远离法规规定的禁放区域,不要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燃放,如楼梯口、小弄堂、加油站、变电站、高压线和草场山林附近等;农村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应远离工厂、仓库、农贸市场、易燃屋区、粮囤、柴垛等易燃易爆场所,燃放后应仔细检查,发现余火残片碎纸应及时清理。
此外,我市部分居民有在元宵节燃放“孔明灯”祈福的习惯,警方提示,燃放“孔明灯”极易引发火灾和安全事故,广大市民切莫随意燃放。
“孔明灯”属于明火,多由纸质灯罩或化纤布料加工制成,通过点燃固体或液体燃料放飞,升空后火焰温度极高,且不易控制。由于制作“孔明灯”的材料都属易燃物,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火灾,极易威胁飞行器、高压供电设备、通信设施、山林以及各类建筑物的安全,存在诸多安全隐患。(转自宁波市公安局) {:6_286:} 观众 发表于 2011-2-11 08: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2011年春节刚刚过去,据公安部消防局消息,2月2日零点到2月3日上午8点,全国共发生火灾5945起,直接财产损失 ...
天气干燥还是不放为好。 安全很重要呀 {:9_301:}注意安全!!!!! {:6_287:} {:6_286:} {:6_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