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木 发表于 2011-2-12 20:48:16

真的是太杯具了

http://player.youku.com/player.php/partnerid/XNzAw/sid/XMjQwNzQyNzQ0=/v.swf

散木 发表于 2011-2-12 20:49:01

不知道道路建设部门与汽车生产制造厂家有没有通过气儿.......

如日东升 发表于 2011-2-12 21: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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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估计两个部门无法协商。

pp笑看天空 发表于 2011-2-13 03:46:37

瞧人家的施工质量多好啊

散木 发表于 2011-2-13 11:33:56

如日东升 发表于 2011-2-12 21: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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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估计两个部门无法协商。

想起在宁海报同一版面上看到两个通告
一个是电信部门的,说通讯线路是国有资产,每人都是保护的义务,如果需要迁移必须征得电信部门的同意并承担费用
一个是建设部门的,说某某是政府重点工程,范围从XXX到XXX....在此范围内的设施的所有权人要在某年某月某日前与XXX工程建设部联系..........逾期按无主论处.............

15869575300 发表于 2011-2-13 14:45:50

登轩望月 发表于 2011-2-13 18:15:52

散木 发表于 2011-2-13 11: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想起在宁海报同一版面上看到两个通告
一个是电信部门的,说通讯线路是国有资产,每人都是保护的义务,如 ...

有意思。;P

散木 发表于 2011-2-13 19:26:15

登轩望月 发表于 2011-2-13 18: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意思。

部门间扯起皮来可真是神仙放屁——不同凡响

守望者 发表于 2011-2-13 21:16:59

这个一般这样的地方不都是有限高提示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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