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和值班有何区别? 解答网友疑惑的加班费那些事儿
东方网记者乔礼2月11日报道:春节长假已经过去,这两天很多在加班中度过的劳动者正在计算自己到底能拿多少加班费。东方网记者根据一些网友发帖内容发现,有不少网友仍不清楚在春节如何计算加班费,也有部分网友对加班费如何发放存在误区,一些网友在网上发帖表达了疑问。疑问一:春节加班费该怎么算?
今年春节的放假时间为2月2日至8日,其中2日至4日为国家法定假日,这三天的加班工资应该按照日常工资的3倍计算;2月5日至8日为相邻双休日的调休,可以在其他工作日进行调休,或者按日常工资的2倍发放加班费。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如按上述规定计算出的基数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1120元计算。
疑问二:加班费应该给现金还是打在卡里被扣税?
有网友发帖称,自己春节加班费一般都是由公司连同当月工资一起打到工资卡里,具体给多少,自己既没有算过,也不知道该怎么算。“但是肯定会被扣税。”
对此,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专家表示,加班费通过何种形式来发,这是由各个单位自行决定的,国家对此并无相关规定。只要用人单位如实付给劳动者加班费,在付费形式上没有规定标准。
疑问三:加班费可以用补休代替吗?
有网友称,其公司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之后以补休的方式来替代支付员工加班费。对于此种做法,人保局专家表示,这是完全不合法的。3天的法定节假日不能以补休代替,而是必须支付3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加班费,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另外,休息日加班是可以用补休来替代的。但用人单位应该首先考虑安排在休息日加班的劳动者得到补休,满足其休息权。若补休不成功,再付其两倍工资。
劳动法还规定,加班费要以货币支付,不能用实物,例如购物卡等替代。
疑问四:加班和值班有何区别?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专家介绍说,值班和加班是有区别的,最主要是看工作性质。加班是指在多出法定工作时间范围内仍然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从事一定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值班一般是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有的用人单位会给劳动者在值班期间一定的补贴,但这并不是加班费。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值班期间所从事的工作与正常工作期间从事工作基本相同,应当视为其正常工作,按照加班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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