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云天 发表于 2011-2-25 14:05:33

四块窨井盖 三年有期徒刑

       昨天,韩某因偷盗了四块窨井盖,被北仑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从去年10月份开始,韩某就瞄上了公路上的窨井盖。

       这个来自安徽的年轻人来到宁波后,一直小偷小摸,但因为没犯大案,他一直逍遥法外,并且自认为“生财有道”。

       2010年10月7日晚上10时许,韩某叫上同伙一起来到位于北仑黄河北路的金光粮油公司门口附近,一撬一抬,两人就盗得4块正在使用中的铁质公路井盖,“真沉,明天当废铁卖了后,咱去乐和乐和。”韩某跟同伙开起了玩笑。

      次日一大早,有居民向市政等部门反映窨井盖丢失情况,市政部门很快报警。

       当天,韩某将赃物运至太河北路与进港路交叉口时,被民警逮个正着,4块窨井盖被发还给有关部门。但韩某同伙当日潜逃,目前仍在抓捕中。

      昨天,北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几百块的东西,就算是盗窃,能判我多久?”正当韩某认为自己又将闯过一关时,判决结果让他大吃一惊。

      “被告人韩某伙同他人盗窃城区道路上的公共设施,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系共同犯罪,应予惩处。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决被告韩某有期徒刑三年。”

       法官的话让韩某瘫倒在地,再想后悔,却已经晚了。

   (现代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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