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最大手机走私案主犯或因新刑法修正案免死
前日,新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包括走私普通物品罪等13个犯罪的死刑,对于全国最大手机走私案的主犯黄晓凯来说,这意味着其一审被判处的死缓判决或将被改判。2008年,珠海拱北海关抓获了13名携带手机过关入境的“水客”,并缴获了价值178万多元的手机,从而查出了一个以深圳华强北凯奇公司为掩护的全国最大手机走私案。2010年5月24日至28日,案件在珠海市中院开审。同年12月20日,深圳商人黄晓凯以走私罪、偷越国(边)境罪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法院在判决中指出,2001年开始,黄晓凯先后在深圳市远望数码城和明通数码城及其附近地区,以凯奇公司为掩护,亲自或通过其父黄怀钦招募以其老乡为主的骨干成员,组成从香港走私手机到深圳销售牟取暴利的犯罪集团。黄晓凯、陈茂林(在逃)指定成员担任各部门负责人并支付其报酬。据法院对该案查实部分统计,自2006年2月到2008年7月3日,该犯罪集团走私三星、诺基亚等品牌手机共526万多台,价值78.4亿元,偷逃应缴税额近11.39亿元。
案件宣判后,除了对于黄晓凯是否凯奇公司老板及涉案金额是否有78亿元存在重大争议外,对于黄晓凯一审被判死缓的结果也引发争议。黄晓凯的代理律师,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柳波指出,该案的判决结果明显不具前瞻性,主要原因在于刑法修正案(八)当时正在审议过程中,黄晓凯所涉及的走私罪将被取消死刑。柳波认为,按照法律界的惯例,此类案件应该按照即将实施的刑法修正案来进行判决,也就是说,黄晓凯一审不应被判死刑。
目前,黄晓凯已经提起上诉,案件将在省高院终审。在该刑法修正案正式通过后,黄晓凯的另外一名代理律师田文昌昨日表示,这意味着黄晓凯案的二审将被改判。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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