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离婚又觅新人 “新夫妻”被判重婚罪
因为谈得来,鄞州人王某在没和妻子离婚前,与另一女子小冯走到了一起。他以为,自己这种行为很正常,他们的邻居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昨天,海曙法院审理了这起荒唐的“一夫两妻”案。王某和同村的谢某10年前登记结婚,并生育了一个女儿。2006年,两人感情趋于破裂,最终,夫妻俩各奔东西,不相往来。因为财产分割存在分歧,两人一直没有离婚。
虽然也想过去法院起诉离婚,可王某认为打官司费钱费力,所以迟迟没去。就在和妻子分居这段时间,他和年轻的小冯走到一起,尽管后者知道他有一个妻子,但觉得王某和“前妻”只是没办离婚手续而已,他们的婚姻关系名存实亡。
2007年底,小冯为王某生下一孩子。2009年,两人在海曙区租了一个小房子,做起生意。而远在他乡的谢某得知丈夫竟然和另一个女人同居并有了小孩后,便认为老公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利。
去年5月,谢某上告法院。昨天的庭审中,法官认为,被告人王某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被告人小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两人行为均已构成重婚罪。最终,两人分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
主审此案的王法官表示,很多人误以为重婚罪只有男性才会犯,但实际上刑法规定,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行为构成重婚罪。
(现代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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