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国立法有四大看点
修改预算法、职业病防治法,制定精神卫生法、行政强制法……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明确了2011年的立法工作重点,一批社会关注、与百姓密切相关的重要法律提上议事日程。制定精神卫生法
避免公众“被精神病”
【法律现状】早在1985年我国就着手进行立法调研和草案起草,但由于各方面原因,法律迟迟未出台。其中的一个难点,就是如何解决严重危害社会的精神病人非自愿住院治疗(强制医疗)问题。
【点评】全国政协委员李利新:这次两会我专门提交了关于加快精神卫生立法的提案。对精神疾病患者如何诊断、治疗?如何平衡保护精神疾病患者和社会公众的权益?还要避免“被精神病”,这是一个棘手的社会问题。
制定行政强制法
治理行政权力的滥用
【法律现状】1999年3月,有关部门开始行政强制法的起草工作,并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其中关于“行政强制由谁设定”等核心问题的争议,是法律未能出台的主要原因。
【点评】全国政协委员王俊峰: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应该具有强制行为,但应当明确具体条件,目前一些行政机关的强制行为确实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强化对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就应该从立法上入手,将行政权纳入到法治的轨道,实现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修改预算法
让“政府账单”更规范
【法律现状】我国于1994年颁布实施了预算法。15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预算法逐渐暴露出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如违反预算制度的处罚性规定不具体、不严格,预算本身缺乏科学、合理的定额和标准,“预算外收支”情况存在多年。
【点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高强:预算法的修改应包括三个重点:一是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规定所有政府收入和支出都要纳入预算;二是增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强调人大批准的预算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三是增强预算监督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应增加对违反预算法规定的情形和处理的原则。
修改职业病防治法
让职工权益保护更“给力”
【法律现状】现行职业病防治法于2002年起实施,但在执行中仍然存在突出问题,如法律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由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且要分析职业史等,这相当于给职业病诊断设置了“门槛”,也是导致类似张海超这样的农民工鉴定无门的直接原因。
【点评】全国人大代表杨建忠:报道披露的职业病危害事件数据,只是“冰山一角”,还有不少劳动者是“无法”举证。必须修改法律,改变因无法提供劳动关系、职业接触史等证明资料而不能进行职业病诊断的难题;打破专门机构对职业病诊断的垄断,保证职业病鉴定机构的独立鉴定等,让职工权益保护更有力。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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