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揭黑律师三大坑人手段:收费少不办事
“黑律师”打着“公民代理”旗号,冒充律师为当事人代理诉讼、提供非诉讼服务,从中牟利。日前,丰台法院法官揭秘“黑律师”三大危害,以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免受侵害。-危害一:
人间蒸发 收费后消失
案例:小张来到北京做生意,买家拖欠其货款,小张决定到法院起诉。小张请了到处发律师名片的人做自己的代理人,交了几百元代理费。案件立上了,小张的代理人签收开庭传票后,却没有到庭应诉。小张按照代理人留的电话和地址找去,根本找不到人了。
法官提示:采用这种手段的“黑律师”,大多无固定居所或只有临时住所打“游击战”。他们往往收费低廉,但他们有自己的一套理念,就是“薄利多销,以量取胜”。他们往往在收取当事人代理费用后,就开始避而不见,玩起了“人间蒸发”。当事人为进行诉讼聘请代理人,最好到正规律师事务所,要看律所是否有相关证照,应要求律师出示其律师职业资格证。如果经济困难符合相关条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一般在法院立案大厅都有正规法律援助机构的联系方式。
-危害二:
无中生有 欺骗当事人
案例:小刘经营钢筋买卖生意,在一起案件中因被告不在北京,法院告诉小刘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所在法院起诉,但是小刘听从“黑律师”意见坚持起诉,原来,他的代理人说“我请法官吃饭了,现在法官又让到别的法院起诉,应该是对方找人了”。
法官提示:“黑律师”经常利用法院网站或者公示栏,熟背法官姓名、熟记法官相貌及办公电话,他们带当事人见法官时,就和法官拉近乎,装作与法官很熟的样子,甚至称法官为哥,其实法官根本就不认识他们。当事人不能相信“黑律师”所说请法官吃饭了,有熟人在法院等言语。
-危害三:
能力平平 当事人损失
案例:小马因为一件债权转让纠纷案被新债权人诉至法院。小马请了个自称很专业的“黑律师”为其代理人。当法官主持调解,原告方表示可以给小马几个月的履行期限,并可以考虑适当降低本金,但小马的代理人仍旧坚持拒绝调解。最终法院判决小马按照借款协议载明的本金,承担履行责任。这个判决结果显然比当初的调解方案差很多。
法官提示:“黑律师”在分析法律关系能力、调查取证能力、引导诉讼能力、法庭辩论能力上较差,经常导致原本可以胜诉或者部分胜诉的案件最终没有得到法律支持。黑律师在诉讼中往往表现出超常的随意性,为了多赚取代理费而拒绝调解,造成当事人无端的经济损失。
法官支招如何识别“黑律师”
一、正规律师都有律师执业资格证,当事人也可以根据律师执业证号码到司法局网站上查询其真伪。
二、正规律师在律师事务所接待当事人,以律师事务所名义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出具相关手续。“黑律师”一般选择旅店等非正规场所接待且经常不与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更不向当事人出具相关手续。
三、正规律师收费会给当事人开具正规发票,“黑律师”一般出具收据、白条。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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