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里发生的事情,学校有责任吗?
一个女孩子在学校里,午休时间被人哄骗出校而引发了该生失踪、然后报警寻回、返校学校拒收,该生从此可以说是踏上社会了。。。。。从头开始学校要负什么责任?
现在的孩子相对来说比较任性、叛逆,我们当家长的该如何去教??学校在教的又是什么??为什么现在的孩子和以前的孩子如此差距?
这些是现实问题,并且是发生在我身的 依据《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 法(试行)》规定:无论是义务教育阶段还是高中阶段,不得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强制措施,义务教育阶段也不得取消留校察看处分。
此外,又规定: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学校不得取消其学籍。被人民法院宣告免刑、缓刑、假释、判处非监禁刑罚的学生,学校应继续让其留校学习……解除刑事强制措施、收容教养、劳动教养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允许其及时复学。
可见,校方的做法是没有依据的。
关键是这些都成了现实,那孩子现在属于江湖漂来 该孩子的事情,她家长有说明可以索赔、讨回公道的地方吗?要知道这样的孩子她家长还能怎么样请教育她?怎么样请引导她?可以说难听点,作为家长来说这个孩子抛掉一样,他们的苦痛,精神打击又怎么样才能得到平复?。 :handshake建议向教育局反映。 教育局上知道这事的。踢皮球啊。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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