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十大侵权案出炉 陈好胡兵涉及被侵权(图)
http://www.cnr.cn/gundong/201103/W020110325394174234926.jpg麦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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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好
http://www.cnr.cn/gundong/201103/W020110325394174466741.jpg胡兵
昨日,上海市版权局发布了2010年度上海十大版权典型案件,案件涉及出版、摄影、网络游戏与视频、软件等多个领域。与往年相比,今年加大了对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晨报记者 徐颖)
摄影
明星图片被非法下载
2009年8月,原告在被告某公司经营的网站上发现有其依法享有著作权的摄影作品,其中包括影星胡兵、陈好的婚纱主题照片。被告还在其网站上设置“明星图片”栏目和站内搜索功能,方便他人浏览、下载,直接或间接地从中获利。原告遂诉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最后,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7000元,合理费用3000元,并在网站上发表声明,消除影响。
视频
“麦兜”被擅自上传
2009年9月,原告称某分享视频网站未经许可,擅自上传影视作品《麦兜的故事》。这些视频时长均在几十秒至几分钟之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传播涉案电影的完整视频的行为构成帮助侵权,且存在主观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其网络传播涉案电影片段视频的行为也属侵权,但不具有主观过错,应免除赔偿责任。
图案
“哈哈大眼睛”被侵权
2009年1月,被告上海某摄影工作室未经许可,非法使用“哈哈摄影”图案及“哈哈摄影乐园”字样,侵犯上海广播电视台依法对作品“哈哈大眼睛”享有的著作权。2010年1月,原告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
游戏
网络游戏“劲舞团”被盗
2008年间,被告人张某与游某未经“劲舞团”网络游戏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合法运营商久游公司的授权,私自从互联网下载“劲舞团”网络游戏程序,并将经修改的“劲舞团”网络游戏存放于租赁的服务器上。随后,两名被告注册www.35au.com网络域名,设置35au劲舞团游戏服务器端,向玩家提供游戏服务。
经审理,法院判决:一、被告人张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6万元;二、被告人游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三、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予以追缴,并发还被害单位;不足部分责令退赔;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音像
7万多张音像制品被没收
2010年3月,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与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成立联合办案组,一举侦破刘某等人通过在淘宝网上开设的店铺销售侵权复制品案。法院判决如下:被告人刘某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罚金4万元;被告人王某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期一年六个月,罚金4万元;被告人刘某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罚金人民币3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查获的70634张侵权音像制品予以没收。
出版
《30年中国新闻文体的变迁》涉抄袭
2009年9月,原告发现由某出版社出版的《历史的选择》一书中收录的被告许某撰写的《30年中国新闻文体的变迁》涉嫌抄袭他人作品构成侵权,出版社构成共同侵权。原告遂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被告许某在《新闻记者》杂志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原告包括合理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18000元;同为被告的某出版社停止侵权,赔偿原告6000元。
其它案例
1、某国有金融企业未经授权使用微软公司享有著作权的Microsoft Server系列软件,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微软公司经济损失1100000元,合理费用47673元。
2、某出版社、图书发行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出版发行含有侵权内容的 《小学英语国际音标起步》,法院判决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公开赔礼道歉,并向原告支付50万元,赔偿原告合理费用1万元。
3、原告称被告某视频网络企业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网站上复制、储存、播放涉案电视剧,严重侵权,并诉至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符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23条规定的免责情况,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4、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美国参数技术公司的许可,复制、安装和使用著作权利人开发的计算机软件《Pro/Engineer》9件。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止侵权,罚款27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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