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故事]感到委屈的保姆临走时偷了主人家4万多元首饰
在一户人家做保姆,她感到受了委屈:活太重,钱太少,受伤了没人管,快到春节了却被辞退,临走时,她一气之下,偷拿了主人家4万多元的首饰。昨天上午,她站在了法庭被告席上。在一户人家做保姆
张某,42岁,四川人,原先在老家务农。
她有3个孩子,大女儿已出嫁,另有一子一女都在念高中。丈夫在外打工赚钱。
去年春节刚过,丈夫又张罗着外出。张某合计,眼瞅着孩子们就要读大学,学费要早点准备,家中老人身体不太好,看病吃药也得一大笔钱,便决定和丈夫一起来宁波务工。
来宁波后,丈夫在一家企业上班。可张某前后找了几份工作,都觉得不合适。最后她决定,去做保姆,这个工作,估计自己能应付。
去年7月,经过培训,她在一家中介机构的介绍下,来到江北区人民路上的一位王女士家做保姆。
感到受了委屈
主人家有一个不满1岁的娃娃,张某一见就满心欢喜,将孩子照顾得很好。孩子也很喜欢她,短短几天后就和她亲上了。
平时,王女士与家人都要上班,白天家中只有张某一人与孩子相处。张某很会干活,换洗尿布、带孩子玩耍,既耐心细致又很讲卫生,让王女士一家很满意。
张某虽然干活不惜力气,但私底下对主人还是有些怨言。
当初中介介绍时,告诉她只需要带一个孩子。现在,除了带孩子,还要买菜、做饭、洗衣服、搞卫生,几乎所有的家务都要承担,张某觉得活太重、太累,主人开出的2200元月薪也有些少。
今年1月初,张某带孩子时,扭伤了腰。对她的伤,主人不仅没有关心,连医药费的事也压根没提,让她感到心寒。每次自己掏钱买药膏时,都忍不住在心里埋怨主人太小气。
偷拿首饰作补偿
今年1月14日中午,张某哄孩子睡觉后,自己出门买涂抹的药膏。正巧那天王女士有事回家,见张某把孩子一人丢在家中,十分恼火,见到张某后,对她高声指责,让她收拾东西立马走人。随后王女士就离开了。
收拾东西时,张某觉得自己是带孩子时受的伤,如果是在工厂,可以算是工伤了,不仅能够休息,还可以得到补偿。而且,眼看快到春节了,本来雇主要包红包的,现在说辞退,是不是想省下红包钱?
张某越想越气:“我也拿点她家里的东西,就算是给自己的补偿好了。”
最后,她拿走了王女士的1个银挂件、2只银手镯,还有宝宝的2个黄金挂件、6只黄金手镯。
当天下午,王女士回家后发现首饰不见了,立即报警。
当天晚上,民警在暂住房内找到了张某。张某对盗窃财物的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退还了首饰。
让张某没想到的是,这些在她眼里只值两三千元的首饰,经过估价,价值44518元。她的行为,达到了盗窃罪数额巨大的标准。
庭审时一直在哭
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张某痛哭失声,一直持续到庭审结束。
她说自己一直是个安分守己的人,在主人家几个月,从未动过偷东西的念头。拿走首饰,是一时冲动,事后也非常后悔,希望法庭宽大处理。
庭审时,张某的代理律师还出示了一份王女士写的谅解书,表示原谅张某的一时糊涂,希望公安机关不追究她的相关责任。
对此案,江北区法院将择日宣判。
(宁波晚报)
怎么会这样呢,太让人心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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