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趣] 借还是劫?
http://www.124aj.cn/UploadFile/Files1011/arx/1.jpg廊坊市第十二中学发家长信,向每名学生“借款”200元,用来配备多媒体设备,在学生毕业时归还,并统一开具借条。校方信中写明借款自愿,但有学生反映班主任表示“如果不借,就停课”。校方表示,此举系学校资金周转不开所致,完全自愿,无停课一说。
尊师重教,从来都是传统美德,既然学校和老师都“开金口”了,家长们出手相助当然义不容辞。不仅如此,学校也说了,不过是“借钱”而已,既然是借,当然会还,要说也没啥风险,不必过虑。更何况,“借钱”的目的是配备教学设备,最终受益的还是自己的孩子,家长们又何乐而不为呢?
不过,假如是“学校有难处,家长出手相援”,的确理应传为佳话。但是,就算学校是为了配备教学设备,而不是发教师福利,也没有家长埋单的道理。把学生家长当成“提款机”,而且要到学生毕业才归还,如此“借款”,与一般意义上的借贷完全不同。至于所谓的“自愿”,恐怕只能说是“被自愿”,对于校方的“借款”要求,为了孩子,家长恐怕还得乖乖就范。
基于上述视点,学校向家长“借款”,其实师出无名,对于这类“挟学子以令家长”的乱象,显然应该坚决“说不”并加以治理。
(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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