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江南雪 发表于 2011-4-5 22:43:32

只要沿海南线警务室一个说法。

刚刚在一小时前,沿海南线收费站警务室前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本人从宁海骑摩托车回家,在该警务室前撞到一个交通隔离桩(颜色是黑色的,从来没见过),车翻了,我和老婆被压在车下。2个值班民警(是协警),就眼看看我们压在下面,也不过来帮忙,叫了好长时间才过来一个把我们扶起来。我打了110,过了半小时交警来了。值班的说,桩是修管道的放的,还有一个说我不长眼睛啊。修管道的会在晚上把一个黑色的明显是警务室用的隔离柱放路中间。交警问我要我处理不处理,我说不处理了,我只要一个说法。处理起来太麻烦,要扣我的车和证,还要去趟宁海,太麻烦了。我右膝盖肿了,衣服,鞋子破了,车子右转向灯、保险杠撞坏了,还有一些擦伤。不能向我们伟大的公安赔偿啊。我只要他们一个说法,不给也罢。民怨就往肚子里吞吧。民不和官斗。

老童来也 发表于 2011-4-5 22:44:58

跳蚤 发表于 2011-4-5 22:47:46

自己说不处理的,那好多什么嘴?就是不给你说法,你又怎么的?

一事无成 发表于 2011-4-5 23:01:33

只能吃哑巴亏了。
什么施工单位,居然这样操作的,明显的是违规操作
最起码也得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吧。

一夜江南雪 发表于 2011-4-5 23:08:35

回复 一事无成 的帖子

其实就是警察放的,警务室边上还有10几个红色的没放呢,都是不反光的。

网箩天下 发表于 2011-4-5 23:41:53

发牢骚是没有用的

胖子烤虾面馆 发表于 2011-4-6 01:14:00

同情下。。。

老公饼 发表于 2011-4-6 01:14:19

刚上来的时候看见在查摩托车,原来是楼主啊。人无大碍就好,对于沿海南线的一切真的没什么好说的了。只能希望太公头宁保佑了。

8155 发表于 2011-4-6 01:18:47

可以向上级管理部门投诉

破依UG 发表于 2011-4-6 09:37:42

老童来也 发表于 2011-4-5 22: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nnd
原来是这样坑老百姓的

这么大年纪了还喜欢瞎起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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