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愿如空气 发表于 2011-4-6 10:44:58

[法制故事] 一人买赃车换来半年刑 提醒:勿心存侥幸

   内容摘要: 阿福花5300元买了一辆五菱牌面包车,结果换来半年的刑期。去年11月3日晚,在阿胜的介绍下,阿福在南宁市兴宁区一菜市给了“阿二”(另案处理)5300元,买走了这辆面包车。


       广西新闻网讯(记者 王斯 通讯员 刘文茵)阿福花5300元买了一辆五菱牌面包车,结果换来半年的刑期。原来,阿福买的是一辆赃车,而且他买车前就知道这辆车是一辆被盗车。
  
       今年刚满24岁的阿福是浦北人,平时靠做点小生意维持生计。去年11月,阿福听阿胜介绍,有个叫“阿二”的有辆五菱面包车卖。因为是偷来的车,卖价是5000多元。“这么便宜的车难找哦,我买了就在村里开开,应该不会有人发现吧。”心存侥幸的阿福这样想。
  
       去年11月3日晚,在阿胜的介绍下,阿福在南宁市兴宁区一菜市给了“阿二”(另案处理)5300元,买走了这辆面包车。但阿福还来不及把车开回老家,5天后就被警方抓获。经鉴定,该车价值1.3万元。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阿福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因为阿福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涉案物品已退还被害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近日,法院一审判处,阿福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

小杨热线 发表于 2011-4-9 19: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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