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故事] 居民没有行医执照治疗病人致死获刑10年
在没有医生执业资质的前提下,南京六合区居民徐某,到附近横梁镇当地的居民王某家,为自称腰疼的王某进行挂水治疗。然而,挂水结束的2个多小时后,王某感觉难受,后猝死在家中。昨天上午,记者获悉,南京六合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徐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对王某的死亡构成间接因果关系,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判处其罚金10000元,并判处有期徒刑10年。据介绍,家住六合横梁的居民王某,本身患有多种疾病,当天因腰疼难忍,由其家人喊来当地的个体无资质游医徐某前来诊治。在未能确诊病因的前提下,徐某只是按照王某自己陈述的病情,使用了葡萄糖、地塞米松磷酸钠等药物,配制后为王某进行输液治疗。没想到,挂水后2小时,王某先由难受,转而昏迷失去知觉,并迅速死亡。当晚,因涉嫌非法行医,徐某被六合当地警方拘留。
记者了解到,徐某初中毕业后,曾接受了一年半的简单医护培训,便开始行医,数年后,徐某被有关部门剥夺了此类的行医资格。但他还是私下独自开始个体的非法行医,赚钱养家糊口。在案发后,经过专业机构鉴定,原来,王某患有桥本氏甲状腺炎伴甲亢、心脏肥大等疾病。而徐某所挂药水使用的葡萄糖、地塞米松磷酸钠可以加剧、恶化低血钾症。检查证实,王某符合桥本氏甲状腺炎伴甲亢、心脏肥大引起心源性猝死,正是该药物所引起。
法院审理认为,徐某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而现有证据证明,徐某使用的药物加剧了就诊人的死亡,对王某的死亡存在间接的因果关系,鉴于徐某无前科认罪态度较好,支付了王某5000元丧葬费,法院决定酌情从轻处罚,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决徐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罚金10000元。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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