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故事] 护工“借钱”扼住雇主脖子 是“抢”还是“借”
本帖最后由 扯不断的红尘 于 2011-4-10 09:35 编辑内容摘要: 一名离职护工回到雇主家中强行“借钱”,被指控犯有抢劫罪。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一名离职护工回到雇主家中强行“借钱”,被指控犯有抢劫罪。4月8日,天津市和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王某不认可检方的指控,称“不知道”“记不清”“你们看着办”。因为被告人拒不认罪,庭审进行了整整一上午,审判长称将择期宣判。
事件
护工扼住雇主脖子要钱
公诉机关的起诉书和当庭出具的证据表明,现年56周岁的王某是天津市某家政服务公司的一名护工。去年11月中旬,他受雇于市民张女士,负责24小时照顾张女士瘫痪在床的82岁的公公,月工资为2400元。同年11月底,王某以家中岳父病逝为由离开,并得到一个月工资。去年12月18日晚9时许,王某来到她家,说要拿走自己以前放在这里的衣物。可就在张女士走进卧室之际,王某突然将张女士挟持到床边,扼住张女士的颈部,找她索要5万元。王某绑住张女士的双脚,从床下抽屉里取出现金6900元,并继续威胁张女士:“没有钱,那你就去死,去死!”张女士只好答应转天给其银行卡上打钱。王某离开后,张女士急忙给丈夫打电话,并报了警。去年12月20日上午,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悬疑一
现场DNA是怎么留下的?
公诉人提供的被害人张女士的证词表明,王某18日到她家后,曾经喝过一杯水,后来在被威胁时,她曾经抓伤了王某的脸。DNA鉴定过程中,分别从水杯和张女士左手指甲取证,认定该DNA的分型为王某分型的可能性为99.99999999%。对于这一证据,王某说自己那天去张女士家时流过鼻血,擦鼻血的纸留在了她家。这是在庭审中多出来的新细节,王某以前的笔录都没这样说过,他也没有提供关于这一点的证据。
悬疑二
到底是“抢”还是“借”
对于从张女士家抢走6900元一节的指控,王某并不承认,他说那晚去张女士家是为了借钱。他不承认自己曾扼住张女士的脖子。而张女士的验伤报告则显示,脖子上的伤是离散型的淤痕,并不是挠的。王某也没有就他的说法出示证据。
王某也不承认曾经在言语上威胁过张女士,但是在当庭播放的双方电话录音中,王某提出要去张女士家拿钱时,张女士说:“我可不敢让你来我们家。”这显示出张女士对王某的胆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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