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衣UG
发表于 2011-4-18 13:33:42
指尖的呻吟
发表于 2011-4-19 15:02:48
这段时间比较忙,并且是十几天前的事,刚才请上层去查数据库,当初是我禁的,禁的理由是当软文ID处理,我的过失,在此向楼主致上真诚的谦意。
有时候一天要处理好多ID,好多那些狂刷屏的都没强制的给予理由,这次的事件让我将对以后省内IP将给予适当的理由在处理。
这么多年来首次失足,抱歉给楼主带来不方便。
ou78314
发表于 2011-4-19 20:15:03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ou783140
发表于 2011-4-19 20:16:38
我又可以发言啦!!!谢谢版主指尖的呻吟!!
TG不是人
发表于 2011-4-23 21:5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