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故事] 李鬼替李逵获利又获罪
一些服装店都会在自己店里低价售卖假冒的名牌产品,并以为这样不会构成犯罪。日前,县法院便对这样一起售卖假名牌的案例作出了判决。2007年4月,王女士在我县某商场设立“弗彼德”服装品牌专柜,销售“弗彼德”的服装。可是才做了一年不到,该品牌上海厂方老板逃掉了,新的款式跟不上,销售情况日渐清淡。由于同样是经营内衣品牌为主,王女士在销售“弗彼德”品牌的过程中,不少顾客经常询问是否有“ck”的服装销售。于是,王女士就开始在网上搜索该品牌服装,发现款式很多,还从网上下载了明星代言的宣传画册,挂在店内。之后,便陆续从淘宝网上购买并销售ck服装,品种主要包括短裤、T恤、背心、袜子等。
由于不是正规渠道进货,王女士知道自己从淘宝网上买来的肯定是假冒商品,为此,王女士还特地跑到宁波银泰ck专柜对比了一下商品。觉得除了标签不一样,自己也看不出什么特别不一样的地方。
2008年6月至2009年3月,王女士在未得到商标注册人授权的情况下,从淘宝网购买大量假冒ck服装进行销售,金额达16万余元人民币。
2009年3月,县工商分局在接到举报后,对王女士的专柜进行了检查,当场查扣价值近3万元的ck品牌服装,经鉴定,该批被查扣品牌服装系假冒。
今年4月,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认为王女士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予以销售,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人民币。
(今日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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