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新闻] 公共场所禁烟令实施 “执法权”问题受关注
中新网海口5月1日电 (王子谦)5月1日,新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称《细则》)正式实施,包括饭店、宾馆、候车室等7大类28小类室内公共场所将全面禁烟,记者走访海口市区发现,人们对该法令的落实表示担忧。
《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公共场所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在海口一家大酒店中餐厅,服务员正为一名吸烟的顾客准备烟灰缸。据服务员称,不知道新禁烟令的出台,是否谢绝顾客吸烟要看餐厅内的通风情况,“如果通风情况好就不会干涉顾客的吸烟需要,只在通风不佳或是其他顾客有意见时,才会好言相劝,但不会强制顾客。”
一家海南鸡饭店内张贴着陈旧的“禁止吸烟”图标,服务员介绍说,禁止吸烟仅是提醒,如果有人吸烟饭店也不便说什么,“说实话不太关心这个禁令,以前说禁烟也照样抽,我们是小本买卖,不能因为一支烟就流失一名旅客吧。”前台服务员有些无奈。
根据《细则》,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记者在海口汽车西站和新港客运站看到,《细则》实施第一天与平日无任何区别,吸烟室照常开放,还有烟民在候车室“吞云吐雾”。
候车室内的旅客担心禁烟令的落实,张女士说,公共场所禁烟宣传了好多年,但效果非常有限,“颁布了禁令也难管抽烟的人,我们只能远远躲开。”
汽车西站客运办副主任李白仙介绍,车站一直在安排工作人员巡查,提醒吸烟旅客到吸烟室,而新禁烟令的具体落实要等管理部门和上级部署。李白仙对新禁烟令的效果报谨慎乐观,他表示,车站现在没有执法权,遇到吸烟的旅客只能劝说,不能采取强制性措施,他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出台配套规定,使禁烟令真正发挥作用。
海口新港客运站的李经理也表示,港口客流量大,工作人员数量有限,面对吸烟的旅客往往人手不足,“重要的是港口没有被授权,说话没有效力。”
针对公共场所禁烟执法权的问题,海南省卫生厅政策法规处有关人员对媒体表示,考虑到人员有限,可能将赋予学校、车站、机关单位等各相关单位在禁烟方面一定的执法权,保证禁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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