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和日丽 发表于 2011-5-9 08:17:52

[法制故事] 喝完喜酒吃“罚酒”-----参加朋友婚礼,偷走上万现金

       借喝喜酒之机,竟偷走新郎朋友家上万现金。昨日,记者从宁海检察院得知,才吃完喜酒的宁海小伙朱某又吃了“罚酒”——被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了公诉。

       现年28岁的朱某是宁海本地人,先后因盗窃罪判过三次刑、接受过两次劳动教养。今年2月11日,教养回来不久的朱某受邀赶到当地朋友周某家吃喜酒。

       当天喜酒时,朱某走到周某母亲的门前,发现门没关,于是走进去,在里面一个上锁的抽屉中偷走上万元,接着,他给新郎打了招呼后离开。

       当天晚上,朱某就带着钱去宁海城区潇洒了一番。等周某发现家里现金被偷后,马上打电话报警。不久,朱某就被当地警方抓获,可他偷走的上万现金早已被挥霍殆尽。

      上周五,宁海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依法对朱某提起公诉。

   (现代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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