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和日丽 发表于 2011-5-27 12:34:19

[法与生活]儿童权益案件直击:争子大战孩子被“讨好”

       新华网北京5月27日专电(记者 李京华)“莫以爱的名义给孩子带来二次伤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张逢春日前告诉记者,她每天都会接触一些涉及儿童权益的案件,除了条条框框的法律条文和法律规定外,如何真正深入地为儿童着想,是当今社会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和心理维权问题日益被提上议事日程,尤其是在父母因感情生活矛盾引起的纠纷中,孩子往往成为父母全力争夺的工具和牺牲品,一些成年人在处理自身矛盾纠纷过程中,很少考虑孩子的需求和感受。
  
       争子大战中,孩子说:他们从来没真正爱过我
  
       “近年来,离婚案当事人越来越看重孩子的抚养权,他们为了争夺抚养权不惜大肆指责对方,或者将孩子作为私人物品隐藏起来,甚至对孩子进行威逼利诱,迫使孩子在法庭上陈述希望与其共同生活的意愿。”张逢春法官说。
  
       张某和李某是对夫妻,经常为了孩子的生活、教育等问题发生争吵,夫妻感情由此彻底破裂,双方都认为婚姻走到尽头。在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双方也都坚决主张孩子由自己抚养,谁都不肯让步,只能一纸诉状诉至法院。
  
       法庭上,夫妇双方都极力表达其对孩子的付出,均认为由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其成长,并一次次尖锐指出对方在处理孩子教育、生活问题中的弱点。双方均向法庭提交了儿子亲笔写的证明信,证明孩子自愿与其共同生活。
  
       法官将他们十岁的儿子叫到法庭,在避开父母的情况下,询问孩子为何会写出截然相反的两封证明信,孩子无奈地说:“爸爸妈妈天天都在吵闹,并想尽一切办法讨好我,我实在没有办法,他们让我怎么写,我就怎么写呗。”

风和日丽 发表于 2011-5-27 12:35:01

       张逢春告诉记者,当问及这个小男孩如何看待父母之间对抚养权的争夺时,小男孩表现出了与其年龄极不相称的成熟和感伤:“他们争来争去无非是为了自己,他们根本没有为我想过,也从来没有真正爱过我。”  

       法官把孩子的这段话复述给原、被告听时,他们显然被触动了,这个案子最终以调解结案。
  
       这起普通的离婚案件具有普遍性意义,现今离婚案件的争议焦点从夫妻感情状况和财产分割问题,逐渐向子女抚养权转变。不少当事人说,“离婚后还能再婚,钱没了还能再挣,但是孩子是唯一的。”
  
       张逢春法官说:“作为父母,他们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他们的行为对孩子幼小的心灵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他们只是把子女作为私人物品在不断争夺,甚至通过其行为教导孩子,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尽管他们的初衷都是为了爱,但结果却背道而驰、南辕北辙。”
  
       监护之争,孩子无言以对
 
     “透过监护权的争夺,不应只看到大笔的遗产和赔偿款,更应看到孩子那双怯怯的、亟须呵护与关爱的眼睛。”张逢春法官说。
  
       林某和肖某均来自农村,大学毕业后两人在北京经过七八年的打拼,不但积累了一定的家产,也收获了他们的爱情结晶:一个健康活泼的儿子。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林某和肖某在一次车祸中不幸死亡。经过事故处理,林某和肖某的家属共获得八十多万元的总赔偿额,加上夫妻俩留下来的遗产,总金额在五百万左右。

风和日丽 发表于 2011-5-27 12:35:45

       事故发生后,林某和肖某的父母强忍悲痛从老家赶到北京处理善后事宜。按理说,唯一留下的孩子更应得到姥姥、姥爷和爷爷、奶奶的照顾,但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四位老人对于孩子究竟归谁抚养始终不能达成一致,孩子父母留下的遗产点燃了监护之争。  

       法庭上,姥姥、姥爷与爷爷、奶奶竭力争夺对孩子的监护权,都担心一旦监护权归属对方,应当属于孩子的财产就会受到损害。案件虽经法官多次调解,但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张逢春法官说:“当看到双方激愤的表情、急于自我表白的言行以及孩子游离在双方亲属之间的目光,我不禁产生一阵阵的隐忧。昔日的亲家,如今为了孙辈财产监管,竟然完全没有了往日的情分”。
  
       后来,法庭专门就监护问题单独征求孩子的意见,而十分内向的孩子,也不明白这场争夺战的意义,他两只手绞在一起,一句话也不说。
  
       最终,法院认为孩子自出生以来跟随爷爷、奶奶生活的时间较长,形成了一定的生活习惯,因此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将孩子的监护权判决给了爷爷、奶奶。
  
       张逢春法官说,从某种意义上讲,失去自己的儿女之后,孩子理应成为联系两个白发之家的纽带和桥梁,然而结果却事与愿违。
  
       探视风波,给孩子带来第二次伤害
  
       “法院合议庭每年处理多起探视权纠纷案件,这类纠纷案件注定没有赢家,受害者不仅仅是原、被告双方,还包括那些在矛盾夹缝中左右环顾的孩子。”张逢春法官说。

风和日丽 发表于 2011-5-27 12:36:20

       崔某和范某原系夫妻关系,女儿3岁后,范某发现崔某经常以各种借口不回家,即使回家也是抱着女儿玩,很少同范某说话。于是范某起了疑心,几番盘问之后,崔某终于承认自己在外面有了第三者。离婚官司中,法院判决女儿由范某抚养,崔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  

       一年后,崔某以范某不让其探视女儿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范某于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庭依据生效判决依法对崔某进行了强制执行。崔某十分气愤,将范某诉至法院,要求每周探望女儿一次,每次探视时间为一整天。
  
       范某为了不让或少让崔某行使探视权,向法庭提交一大堆各种培训班和补习班的票据,女儿的周末除周日下午外全部被外语、作文、奥数、钢琴、游泳、跆拳道等课程排满,有些课程还是庭审开始前才安排的。该案经法官多次调解,依然无效。
  
       综合案件情况,法院判决崔某可以两周探视女儿一次,每次探望时间不低于三个小时,但不超过五个小时。
  
       判决后,法官告诉崔某和范某,为了给未成年人一份完整的爱,探视权不能被掺入其他想法,尤其不能和抚养费的支付联系在一起。孩子是无辜的,离婚的事实对孩子来说已经是一种伤害,如果有关探视权的纠纷再引发矛盾的话,会给孩子带来二次伤害。各种培训和补习要适可而止,应该给孩子更多自由发挥的空间,尤其不能因为探视权问题而临时加大对于孩子的教育安排和教育投入。
  
      “儿童权益的保护应当以儿童为本。”张逢春法官说,“作为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的法官,我真诚希望大人们多从孩子的角度出发,对于已经产生矛盾纠纷的,尽量协商解决,切莫以爱的名义伤害你们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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