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故事] 男子自行车刹车失效撞死行人被判缓刑
自行车刹车失效撞死行人,男子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今天上午,奉节县法院对该县首例“自行车撞死人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据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5月28日下午,奉节男子李世平骑一辆自行车,从奉节县新民镇九树村往李湾村行驶。当日19时10分,当他行驶至新民镇九树村4组一下坡路段时,发现前面有一辆摩托车行驶很慢,便加速行驶到摩托车左侧超车,因刹车无效,将路边行人喻具超撞倒,喻具超因伤情过重经奉节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5月29日凌晨死亡。
经交警部门认定,李世平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李世平认罪态度较好,其家属能积极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另据李世平事后交代,他当时知道这辆自行车的刹车失效了,但他以为,自行车速度慢,开出去没什么大不了,不会出啥事。
奉节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世平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并致一人死亡,交通肇事罪罪名成立,鉴于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故可以酌情从轻处理,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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