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无选择 发表于 2011-8-2 08:06:13

[法制故事] 拆迁前种花木得补偿款签协议后挖回涉嫌盗窃

       拆迁前,为了多得补偿款,在自家院里补种花木。签了拆迁协议后,又偷偷将树挖回。而这时,当时补种的树已是国家财产了。昨天,贪便宜的老钱和帮忙的小舅子小王被慈溪检察院以盗窃罪依法提起公诉。  

       去年9月,老钱得知自己位于浒山街道的老房快要拆迁了,听说花木也有补偿款,老钱忙叫人在自家院子里种满了花草树木。今年3月,老钱补种的花木得到了61000元的补偿费。4月2日,老钱交出了房屋钥匙。
  
       虽然签了协议交出了钥匙,老钱还记挂着自家院子里的花木。他是园林公司的员工,知道自家院子里种的那些桂花树、罗汉松都是市面上抢手的树种。4月7日,趁着天黑,老钱叫了同班组的5个同事,以加班为名溜入院子,挖了4棵桂花树和罗汉松,由小舅子小王开车送到他自家的地里种下。
  
       拆迁指挥部的工作人员接到群众反映后,着手调查。4月15日,老钱在公司内被民警抓获。他随后主动将树木归还。
  
      “我也知道这样做不对,这些树已经不是我们的了,但大家都是这么做的,我也以为没事。”小王很后悔。
  
       “拆迁中这种行为挺普遍的。”经办此案的王检察官说,签订了拆迁协议得到补偿后,这些财产就属于国家了,再将其挖回就触犯了法律。

   (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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