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无选择 发表于 2011-8-4 08:30:45

[法制故事] 为红颜花光积蓄还偷卖老板座驾 : 到头来,她走了,只留下一个假名

       为讨女友欢心,不仅花光所有积蓄还偷卖老板座驾,未料女友并非真心爱他,连名字也是假的。如今,他身陷囹圄又被追债,好郁闷啊。  

       张某是北仑人,在一家企业当司机。2008年5月,张某认识了刚20岁出头的冯某。冯某年轻漂亮,张某很是喜欢,给她买首饰、手机,带她吃西餐、外出旅游,变着法子讨她欢心。3个月下来,张某多年工作积攒的几万元钱用得差不多了,开始四处借钱。
  
      2008年8月,张某所在公司的老板金某花23万元买了一辆二手奥迪轿车,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张某便打起了这辆车的主意,想偷偷把车卖掉。
  
       张某认识一个做车辆买卖中介生意的王某。他给王某打电话,谎称老板金某想把刚买的奥迪车卖掉。王某看有生意上门,很高兴,告诉张某,啥时候想卖就把车子开过来。
  
       2008年8月28日上午,老板金某带齐证件准备去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恰好一个朋友打电话请他吃饭。此后,金某就让张某一个人去办过户手续,并把办过户手续的所有资料都给了张某。
  
       好不容易逮着机会,张某直接将奥迪车开到王某处,最终以16万元成交,王某当场支付了购车款。
  
       当天下午,金老板看张某一直未归,报了警。
  
       张某拿到钱后,立即带上冯某离开了宁波。两人先后去了温州、杭州、四川等地,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女友想要什么,张某立刻刷卡。
  
       2008年9月,冯某说对张某没感觉,要和他分手。这时张某已经在冯某身上花了不下10万元。
  
       2009年4月,张某被抓。司法机关追讨赃物,张某提供了冯某的名字,没想到这名字是假的,公安机关查无此人。张某这才醒悟,冯某看中的只是他的钱。
  
       去年3月,张某因诈骗罪被判刑4年。“我为了一个连名字都不清楚的女人坐了牢,想想真不值得。”张某说。
  
       今年6月,王某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他返还16万元购车款。
  
       原来,2008年9月4日,不知内情的王某将奥迪车以19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另一人,正办理手续时,被派出所民警带走了。王某这才知道张某骗了自己。此后,奥迪车被还给了金某。钱没赚到,还差点被当作同案犯,王某很郁闷,就将张某告上法庭。
  
       前天,镇海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要求张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16万元购车款。

   (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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