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与生活] 病历卡名字不符申请工伤被拒
正运转的电动葫芦突然吊带脱钩,砸中从安徽来余姚打工的郑师傅,致其双腿严重受伤。老板用自己的医保卡为郑师傅挂号,并支付了医药费。然而没想到的是,当郑师傅向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时,劳动局以医保卡与实际名字不符为由拒绝为其鉴定工伤伤残等级。这两天,无法为自己维权的郑师傅向本报记者诉说这一不幸遭遇。
老板用自己医保卡为他挂号
今年2月27日,余姚一家五金加工小作坊里,工人们正忙碌着。突然“嘭!”的一声,一个正运转着的电动葫芦吊带脱了钩,滑落下来砸到39岁的操作工郑师傅。
随后,郑师傅被送往医院救治。作坊叶老板也一同前往,并用自己的医保卡给郑师傅挂了号。
经医生诊断,郑师傅的双腿受伤严重,需长时间治疗休养才能下地行走。4月7日,郑师傅出院,双腿能勉强下地走路。其间,他前前后后花了十万元左右医药费。“我没有什么钱,这笔费用都是由作坊的叶老板先支付。”郑先生如此告诉记者。
病历卡不对,申请工伤被拒
出院后,郑师傅想去劳动部门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于是他向余姚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
但余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处理时发现,郑师傅提交的材料并不能为他进行工伤鉴定,因为郑师傅病历上的署名并不是他本人。郑师傅只好回到医院,希望能把病历上老板的名字改过来。“但医院不给我改名字。”郑师傅说。
无奈之下,郑师傅只好回安徽老家养伤。对此记者去余姚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说:“我们也是按规定办事,只有带来本人的身份证和病历才行”。
律师说法:工伤事实真实存在
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帅军说,像郑师傅碰到的情况比较普遍,很多工厂工人出了工伤,老板为减少损失就拿别人工伤保险冒充,一些工人抱着老板能给予治疗的心态而默许,但最终受害的还是他们。
张律师认为,不管怎么样,工伤的事实是真实存在的。冒充医疗保险的问题可作另案处理,但作为劳动局应该对其进行工伤鉴定,以使其能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现代金报 记者 陈善君 实习生 冯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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