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ljn
发表于 2008-9-14 12:32:07
不是说你,针对前面讲的降低网友可使用评分功能要求,顺口说出的你(现无评分权利的ID)也得发帖量达到那个级别
劳伦半世
发表于 2008-9-14 14:25:22
支持网友使用评分功能
支持网友使用评分功能
平民百姓
发表于 2008-9-14 15:32:24
多点功能好,
天上人间
发表于 2008-9-14 18:35:00
扣分需要的级别直接跟积分有关!大家现在使用的评分功能就是扣除或奖励网友的积分!
chinaljn
发表于 2008-9-14 18:55:55
原帖由 天上人间 于 2008-9-14 18:35 发表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
扣分需要的级别直接跟积分有关!大家现在使用的评分功能就是扣除或奖励网友的积分!
那么理论上来说,可以把一个ID扣到乞丐级别?
天上人间
发表于 2008-9-14 19:07:35
是的~!
风顺房产
发表于 2008-9-14 19:42:50
因道德未盗
发表于 2008-9-14 19:42:50
玩不起的自报家门
每天就那么点分,不熟的还懒得扣你
劳伦半世
发表于 2008-9-14 19:44:56
对啊....随你怎么扣就那么点分大家娱乐娱乐不是更好么?
个人认为只是那种极度小心眼的人才会难过被扣人
悟空
发表于 2008-9-15 15:34:59
扣扣更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