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无选择 发表于 2011-9-27 09:40:47

[法与生活] 上班不到两个月“借”遍所有人 美女同事揣着2万多元不见了

      “我妈住院了,我身边钱不够,能不能借我些钱,记得替我保密,很没面子的……”面对这样的理由,而借款人又是一起工作的美女同事,恐怕很多人都不会拒绝。但就是这样一个美女同事,工作不到2个月,跟同事借走2万余元后“人间蒸发”。

      美女同事“借”钱后消失

  8月初,陈先生所在的贸易公司来了一位应届大学毕业生小刘,小刘姑娘是外地人,刚从老家来宁波找工作。陈先生让人复印了一套小刘提供的毕业证等资料后,就让小刘开始了试用期的工作。

  “小刘性格很开朗,有时还给大家买零食吃,很快就和同事们混熟了。”公司会计小叶告诉记者,大概在小刘工作了半个月之后,有一天,小刘突然找到她,“她说她妈妈在老家住院了,急需5000元医疗费,她刚上班,没那么多钱,所以想问我借点。”

  小叶说,当时,她就借给了小刘800元,没有让小刘写借条。

  “我也借给小刘过,直到她有一个多星期没来上班了,我才想到不对劲,我借给她5000元钱呢!”公司部门经理小李回忆起这件事,懊悔不已。他说,小刘人长得漂亮,分到他的部门工作后,也没出过什么纰漏,还挺好学的,蛮招人喜欢,所以当初小刘跟他说起家里人住院的事,他二话没说就借给了小刘5000元,同样也没有让小刘留任何字据。

  其实,当小李发现小刘有问题的时候,小刘借钱的事早已在整个公司传开了。对小刘的突然消失,大家起先还猜测,是不是因为小刘家里人的病情加重了,她突然赶回去照料,来不及通知同事等。直到公司陈经理找人事部上网核实小刘的毕业证等资料时,大家才完全意识到,自己是被骗了:小刘提供的证书资料等,全是假的。

  “公司30多个同事,多的上千元,少的也有三四百元,一共2万多元被小刘给‘借’走了。”陈经理说。

  用人单位应把好“进人关”

  无独有偶。前阵子,郑先生所在的监理公司也遇到了和陈先生一样的问题。该公司通过网络招聘了一个监理员,在单位工作一个月,看上去很勤快,但没想到,私底下,他以家庭经济困难为由,一直在跟公司里的同事借钱,多则几百元,少则数十元。在他“蒸发”前,也把所有的同事给借了个遍。

  江北警方表示,此类刚到新单位上班就以经济困难、家人出意外、生病等为由,借钱后没多久就“人间蒸发”的案件,屡有发生,而且从“借款人”事先提供假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等资料来看,此类案件大多可被界定为诈骗案。这应引起用人单位和员工的重视。作为用人单位,应注意严格核实应聘者的档案资料和身份证件的真实性。

  对这一现象,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同时认为,虽然上述两家公司的负责人相继向当地警方报了案,但根据法律程序,没有借条等原始凭据,即便是找到了“借钱人”,也很难讨回借出的钱。“亲兄弟明算账”,借钱时最好留下字据,以免今后扯皮。

  来源:宁波晚报 记者 吴震宁 通讯员 王东明

宁波调查公司 发表于 2011-11-14 22:05:59

呵呵。

夹软 发表于 2012-4-18 19:44:11

还有这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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