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房子的问题希望懂的朋友能说一下,谢谢
我老公的妹妹把他们共同的房产证拿去向个人贷款(这个房子是他们二个合股贷款的),现在钱是他妹妹拿走的,我们只是签了字,就是担保人了,现在他妹妹还不出,那我们怎么办。而且我的房子是要拆建的如果卖掉想买房子还可能吗。我很郁闷,有朋友能帮我说一下怎么处理吗。 因为您提供的信息不够详尽,因此,我只有将上述问题分解为几个小问题逐一分析如下:问题一:本案中,房屋的抵押权是否已设立?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也就是说,未登记,就没有抵押权。提示:本问的关键情节是了解他们是否进行了抵押登记。
问题二:假设上述问题中抵押权已设立,那么,就会产生另一问题-------即:债务人的物保(抵押)与第三人的保证之间的关系如何?
既有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保(房屋抵押),又有第三人的保证的(你们作为担保人签字的法律责任),那么,债权人(债主)应当先该房屋(您先生妹妹的房屋)的抵押清偿债务。
问题三:你们作为担保人签字的法律责任的应当如何认定?
担保(保证)的责任方式有两种:1.一般保证。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2、连带保证。连带保证中,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债主)可以直接以作为连带保证人的你们为被告提起诉讼,当然,也可以直接将您先生的妹妹与你们一起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特别提醒:保证责任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连带责任承担保证责任。
自己家里人 就不好办了。只能卖房,不卖的话拆建等几年 也不知道,利息算起来,也就差不多了,卖了干净钱你们拿回来,不卖能熬到拆建最好。 面对法律,如果你老公的妹妹已无能力偿还债务的话,你老公又是担保人,也只好卖了房子替她补上剩余的债务。 担保责任是免除不了的 你和你老公在抵押合同上签同意强制执行,你2夫妻连抗诉机会也没了 特比亚 发表于 2011-10-18 17: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面对法律,如果你老公的妹妹已无能力偿还债务的话,你老公又是担保人,也只好卖了房子替她补上剩余的债务。
担保责任,不可推诿,还是卖房好。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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