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浸月 发表于 2011-10-30 12:23:43

[案件传真] 沈阳美容致死案主刀医生被判刑1年

       新华网沈阳10月29日电(记者范春生)辽宁省沈阳宝岩美容院皇姑门诊部在给一名女士做美容手术后,突发异常情况,最终导致该女士窒息死亡。沈阳市皇姑区法院28日认定主刀医生张某构成医疗事故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同时刑事附带民事判处沈阳宝岩美容院皇姑门诊部赔偿死者家属35.4万元。

       2008年9月28日15时,沈阳市民王占英来到沈阳宝岩美容院皇姑门诊部,做下颌角肥大矫正及高颧弓整形手术。手术经过3个小时,王占英没有出现不良症状。手术完成一个半小时后,王占英突然出现胸闷、气短症状。主刀医生张某与麻醉师立即研究对策,并决定采取气管插管等措施,但是王占英的症状并没有得到缓解。

      随后,在场人员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王占英被送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当晚21时10分,王占英经抢救无效死亡。

       悲剧发生后,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认为,王占英系因双下颌角肥大矫正术后手术部位出血、血肿形成,出血侵及咽喉部,并继发头水肿及肺水肿,导致窒息死亡。沈阳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结果称,“本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完全责任。”

       法院认为,主刀医生张某在给被害人实施手术期间及术后抢救过程中,由于不负责任、存在过错,导致被害人窒息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5条的规定,构成医疗事故罪,为此判处有期徒刑1年。此外,沈阳宝岩美容院皇姑门诊部承担连带责任,赔偿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金35.4万元。

夹软 发表于 2012-4-18 12: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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