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携手近半个世纪实属不易,何况还是一对半路夫妻。可是在无锡,有一对已经牵手48年的耄耋老夫妻,却因为一笔71万元的拆迁款,已打了两年的官司。昨天下午,无锡崇安法院审结了这起《<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全国首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案。
老太太输了离婚官司
这起官司还要从2009年说起。现年86岁高龄的宋阿婆与90岁的李大爷是再婚夫妻,婚前各自都有子女,婚后没再生育,他们40多年来都很幸福。
两年前,宋阿婆的祖产赶上拆迁,获得了补偿款71万元,因其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拆迁的事宋阿婆全托付给了继子李京。拿到钱后,李京便把钱给了李大爷。因为在李京看来,钱给父亲和给母亲都一样。可李京的这一做法却让宋阿婆很是不满,“71万不是笔小数目,我连钱都没看到。”不过,面对宋阿婆的质问,李大爷的回答是,钱交给儿子保管了。
思前想后,宋阿婆觉得不妥。于是在2009年,宋阿婆一纸诉状将继子、老伴告上了法庭,要求继子返还拆迁款。
在法院的调解下,李京向父亲和继母全额返还钱款,钱在李大爷处保管。
但没过多久,当宋阿婆问李大爷要钱时,李大爷账上却只有44.6万元了。这下宋阿婆更急了:“才几个月你就挥霍了二十几万,这钱我怎么放心让你保管?”但无论宋阿婆怎么说,李大爷都坚持说,“我是一家之主,钱就应该我保管。”
宋阿婆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财产,而法官却告诉宋阿婆,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不允许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宋阿婆“想分家却不离婚”的诉讼请求难以得到法院支持。
在法官问及李大爷钱的去向时,李大爷只一个劲称被自己用掉了,却没有任何凭证。
“我们感情很好,都是因为这笔钱闹成现在这样。只要她回我身边,这钱我们一起用。”因手术行动不方便的李大爷躺在床上几次表达自己的心声。
“在他身边我连佣人都不如,他控制经济大权,脾气不顺时还要对我打骂,为了我以后的生活,我要离婚。”宋阿婆很坚决。最后,法官考虑到两位老人结婚已40多年,有和好的可能,于是判决两人不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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