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2010年6月21日,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率领省高院和商丘市中院两级法院的领导班子来到柘城县农民赵作海的新家。针对因法院判错案给赵作海一家带来的困境,张立勇院长向赵作海鞠躬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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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作海案、平顶山“9·8”矿难案、“瘦肉精”案、“天价过路费”案……去年以来,这些在全国产生极大影响的案件,都发生在河南。河南法院的公信力也因此屡受世人瞩目。时至年底,在全国法院受理案件数普遍上升的态势下,河南法院首次呈现下降趋势,而涉诉进京非正常访同比也下降83%。
“法院既是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司法权威靠人民来评判。”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说。
反思赵作海案
树立司法权威从担责开始
1999年,河南省柘城县农民赵作海被判故意杀人罪,获刑死缓。不料服刑11年后,被害人却“死”而复生,赵作海冤情大白。2010年爆发的“赵作海案件”,让不少民众慨叹于司法谬误。一时间媒体云集,全国瞩目。
面对汹涌舆论,必须有人站出来,以理纠错、担责。有人提出,赵作海错案是11年前发生的,时过境迁,现在的司法机关难以负责;也有同志认为,对于造成冤案,公、检、法都有责任,法院可千万不能都揽到自己身上。当赵作海已经被充足的证据认定是无罪的时候,法院内部更有不少人主张:把案件发还到商丘中院重审,这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可以不用承担错案责任。
面对同样的压力与考验,是诿过塞责还是勇敢担当?张立勇的回答直截了当:法院是审判机关,是最终作出判决的。我们没有把住最后一道关口,这个责任必须我们来负!
河南高院依法启动相关程序,调查核实、宣告无罪、给予赔偿、妥善安置。赵作海被无罪释放4天以后就拿到了国家赔偿金50万元和生活困难补助款15万元,法院还积极协调当地政府,为他新盖了12间房子。张立勇还专程到赵作海家中,向赵作海鞠躬道歉。
令人欣慰的是,法院不仅没有受到过多的责难,反而得到了当事人的谅解和各界群众的普遍认可。
担责并非作秀,是为了今后更好地履行职责。为了将这种主动纠错的机制长效化,河南高院把每年的5月9日定为“错案警示日”。开展了大讨论,进行了大反思。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无罪推定原则的若干意见》等16项刑事制度,开展了对被告人长期羁押案件的全面清理,依法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长期羁押的67案73名被告人宣告无罪。
担当需要勇气。只有至诚无私,才会不计利害得失;只有勇于担当,才能赢得尊重、树立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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