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2810|回复: 1

[法制要闻] 路人被狗扑倒骨折 狗主人被判赔偿4万余元

[复制链接]

2123

主题

3135

帖子

2万

积分

Lv.18 一品总督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积分
26809
在线时间
94 小时
发表于 2012-1-23 04:0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吴某途经刘某所经营的农机配件商店门口时,刘某家的黑色大狗因未拴锁链,冲出店门将吴某扑倒,导致吴某摔倒骨折。昨天记者获悉,昌平法院判决刘某赔偿吴某4万余元。

  吴某起诉称,他路过刘某所经营的农机配件商店门口道路时,刘某所饲养的三条大狗从店内相继冲向他,他接连躲避三次,最终被冲在最前面的一条黑色大狗扑倒,造成粉碎性骨折。吴某说,他住院治疗和出院休养期间,刘某从未进行任何人道主义探望和任何负担医药费的表示,他随后多次找刘某协商医疗费问题,也没有结果,因此起诉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等7万余元。

  刘某辩称,他只养了两只狗,一黑一白,而且也没有证据证明是狗扑倒吴某。出事当天,他出门遛狗,黑色大狗离刘某比较远,可能是吴某看见狗后,自己害怕而摔倒,由于两人是街坊,他才将吴某送往医院。

  法院认为,刘某将其黑狗散养在商店门口,未采取必要管理措施,致使途经吴某被黑狗扑倒,并判决其赔偿吴某4万余元。

      (来源:京华时报 记者刘杰)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41

主题

1万

帖子

6万

积分

Lv.21 亲王

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

积分
61449
在线时间
1273 小时
发表于 2012-4-15 09:26: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25 05:54 , Processed in 0.079457 second(s), 22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