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简要情况 最近,跃龙辖区接连发生大大小小的诈骗案,给广大群众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现我所对此类案件做一简要分析,提醒大家,避免上当受骗。现在案犯作案手段有了变化,原先通过制造各种假象,使人信以为真,上当受骗。现在新型的诈骗案件,案犯大多以公安民警、法官等国家公务员的身份,通知受害人法院要起诉你,或者你做了坏事、信息被泄露等等,要被追责,使受害人感到害怕,被迫就范。警方要求广大民众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二 发生在宁海的真实案例 下面是几个发生在宁海的真实的案例,供大家参考: 案例一、案犯密谋,以受害人信用卡恶意透支进行非法洗钱的名义进行诈骗。受害人接到案犯甲的电话,称其是宁海县人民法院的,说受害人在深圳办理了一张招商银行信用卡,涉嫌信用卡诈骗,并告诉受害人一深圳市公安局民警案犯乙的电话,指出受害人的身份信息可能泄露了,要帮受害人查询一下。不久,受害人接到案犯乙打来的电话,案犯乙称不法分子正在用其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并在洗黑钱犯罪,请受害人速将银行卡内的钱,转到其提供的一个安全帐号上。受害人信以为真,就按照其指示,将银行卡内的10.5万元打入案犯乙提供的银行账号。 案例二、案犯密谋,以受害人犯案,在司法机关有记录,将追责的名义合伙进行诈骗。受害人接到一个陌生电话,案犯甲自称是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声称受害人跟一个叫“吴国成”的人合伙诈骗了别人的钱,并将电话转到武汉洪山公安局一个姓“冯”的警官处(案犯乙),案犯乙对受害人说“吴国成”诈骗的钱都转到了受害人的帐户内,现在要对受害人的银行帐户进行冻结。之后,案犯乙告诉了受害人一个公证处“李科长”(案犯丙)的电话,案犯丙要求受害人将钱存到一个叫王震的公证人的银行卡内。受害人信以为真,于是根据案犯的要求,分两次共7.3万元钱,存到指定的账户。第三次接到电话,再次要求受害人交百分之五十的担保金时,受害人觉得被骗了,于是到派出所报案。 案例三、案犯密谋,包裹内有毒品,有人栽赃,将追究刑事责任的手段合伙进行诈骗。受害人接到一个电话,案犯甲(女性),说受害人有个包裹,被检查出来有毒品,并给了受害人一个宁波市局缉毒大队(案犯乙)的电话,说受害人的身份信息泄露了,贩毒人员使用其身份证在银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正在进行毒品交易,公安机关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为避免刑事责任,受害人按照案犯的指示,将1.95万元钱汇到制定账户,之后案犯要求受害人再汇钱时,受害人才发觉被骗了。 案例四、案犯密谋,有政府补贴可以领取,要求受害人按照指示操作。受害人接到案犯甲的电话,自称是社保中心的,说受害人有3680元的政府补贴可领,之后告诉受害人案犯乙的电话,案犯乙也自称也是社保中心的,并且告诉受害人一个社保工号,同时又告诉受害人案犯丙的电话,自称是杭州财经局的工作人员,要受害人到农业银行的ATM机处操作,受害人就到了城雕旁边的农业银行ATM机处,按照案犯丙的提示操作将银行卡内的4.98万元人民币转到了案犯丙的帐户内,之后受害人无法再联系上案犯丙。 案例五、案犯密谋,获取受害人的银行卡密码,达到骗钱的最终目的。受害人在淘宝网买了一条裙子之后,接到案犯甲的电话,并且说因为淘宝网正在升级,受害人买的裙子的钱汇不到卖家的账户上,要受害人先把钱退回来,受害人说这个事情操作不来,案犯甲说要加受害人的QQ,然后帮受害人远程操作退款,之后受害人加了案犯甲的QQ,之后案犯甲要受害人先汇一元钱给他,受害人就将建设银行的网银U宝插到电脑上,之后案犯甲说网银有问题要受害人用信用卡去打钱,受害人说操作不来,然后将信用卡的账号和密码告诉了案犯甲,让案犯甲通过远程控制来帮其操作,之后受害人收到一条银联的短信,内容是受害人的信用卡在苏宁电器消费了一笔4978元的订单,受害人知道被骗了,就到派出所报案了。 三 防范对策 该类案件,案犯一旦得手,会在最短的时间将卡内的钱全部取走。案犯均跨地域作案,有些甚至是跨国界作案,例如有团伙罪案时,打电话的人在广东,银行取钱的人分别在山西、北京等地,后台服务器放在香港。所以破案的难度非常大,我们建议大家要加强防范,谨防受骗。提一下几点建议: 一是不要贪小。要始终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只有努力才有收获,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尤其出门在外,更是要牢记在心。很多人,上当受骗,就是贪小。 二是不要害怕。“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身正不怕影子斜,接到陌生电话,不要惊慌,不要被他人的无端指控所惊吓,要冷静仔细应对。 三是要与人沟通联系。对自己没有把握的事情,也不要紧,建议与可以信任的亲戚朋友,联系沟通,判断是非,然后再做决定。 四是不要以来电显示作为判断的依据。现在犯罪分子通过电脑模拟,可以在我们的手机上显示任意的电话号码。为此我们接到电话,一定要细心核对,不要轻易以一个号码作出判断。 五是不要相信陌生人,轻易到银行汇款。从没见过面的人,却以政府部门或者公检法的名义,要求你到银行或者ATM机上汇款的,这一定是犯罪分子精心设下的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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