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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儿子撞人 父亲顶包:父子双双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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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1 00: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儿子开车撞死人,身为法律工作者的父亲爱子心切,竟知法犯法,大包大揽,“让儿子先走”……昨日,记者从宁海法院获悉的这起父子分别犯包庇罪和交通肇事罪的案件,着实令人唏嘘。

  老丁(化名),宁海人,现年45岁,是奉化一家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儿子小丁(化名)在一所高校读书。2012年10月的一天中午,过完长假的小丁要乘坐火车赶回学校上课,便叫老丁开车送他。

  老丁想到儿子的驾照考出没多久,需要他锻炼锻炼,便让小丁驾车。一路上老丁指挥着小丁行驶,途中,小丁突然发现前方有一辆集装箱货车迎面驶来,慌了手脚连忙避让,却撞到了右侧同向行驶的一辆电动车,电动车驾驶人受伤倒地。老丁下车后连忙报警,并查看对方伤势。

  考虑到儿子要赶火车,老丁便自作主张,让儿子先去火车站回校上课,并表示剩下的事情交给他就好。

  等交警赶到,老丁便告诉交警是自己驾驶的车辆。而被撞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回校后的小丁挂念此事,始终心神不宁,无法安心上课。数日后,他回到宁海,向公安机关自首。

  宁海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丁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且在肇事后逃逸;老丁明知小丁交通肇事而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已分别构成交通肇事罪和包庇罪。鉴于小丁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老丁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决小丁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老丁犯包庇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来源:宁波日报 记者 单玉紫枫 通讯员 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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