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维权,应做哪些准备?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相关法律知识的不断普及,劳动者保护自身利益和依法维权的意识越来越强,劳动争议案呈上升趋势。但作为劳动者,如果真的要上法庭(包括劳动仲裁庭)打官司,也非易事。为此,法院劳动争议庭的法官建议,劳动者应做好相应准备,注意以下几个方面,这对于在争议中取得有利地位非常重要。 首先,劳动者必须树立法治意识, 改变以自己的意愿解决矛盾的思维。 在现实中,有些劳动者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无权无势无钱,真的打官司肯定打不过财大气粗的老板。此外,不少劳动者比较看重地缘关系,在遇到问题时,更愿意召集老乡、工友按照自己的意愿,采取不理智的方法与用人单位争吵,其结果不但进一步激化矛盾,甚至因此触犯法律,造成更大损失。因此,在发生纠纷后,劳动者首先应该树立法制意识,在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解决争议的基础上,再进行相应的仲裁和诉讼。 其次,打劳动官司,需要了解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有关程序,作好相应的心理准备。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实施仲裁程序前置,即发生劳动争议时需要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劳动者起诉到法院,法院才受理。所以劳动者必须有所准备,经过仲裁后,如对仲裁不服,才可以再到法院起诉。但如果遇到企业故意拖延时间,会比较麻烦。因为有少数企业即使对仲裁结果找不出问题,为了拖延时间,也会在法定期限内起诉到法院,甚至再上诉到中院,全套程序走下来,劳动者有可能被拖得精疲力尽。 最后,在需要和必要的时候,可聘请专业律师帮助自己维权。 要求劳动者完全熟悉和掌握劳动法律知识,合理运用诉讼权利及法律赋予的其他权益并不现实。加上无论是仲裁还是诉讼,本身是一个程序性非常强的活动,因此,如果没有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的帮助,劳动者很可能无所适从,最终因不能提供有利证据,未能明确表述自己的诉请等原因而败诉。建议劳动者在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阶段时,聘请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使权益得到更好的维护。 但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不具有职业资格的代理人包括部分律师,他们在帮助劳动者维权时,会提出不合法的诉请,加剧了劳资双方的矛盾,增加了劳动者的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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