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货产品保修期应重新计算 三包有效期遇休假日可顺延
保修期内频频故障的电视机终于换了新机,没想到又发生问题,三包期限应该从首次购买之日起算还是换新之日起算?待修手机保修期最后一天遇到双休日,保修期能否顺延?近日,不少市民因为保修期问题与商家发生争执,他们纷纷向北仑区市场监管局求助维权。 案例一 电视机换新后继续坏 保修期却按购买日算 去年年初,家住北仑新碶街道小山公园旁的穆先生花11000元在北仑某家电超市购买了一台液晶电视机。“可是电视机买回家7个月内,就出现了4次故障。”穆先生觉得十分郁闷。“刚买的电视机过了10来天机身就突发异响,修好后,用了不到2个月,又时不时出现白屏。去年7月初,电视机又突然放不出声音来,开机一会儿,还经常嗡嗡响。”穆先生说,实在受不了故障频频,遂拿着保修卡向商家提出换货。 “当时商家说电视机主板有问题,需要整机换新。”穆先生说,去年8月份,商家免费为穆先生换了同品牌新电视机,生产日期为去年7月。而让穆先生意外的是,新电视机使用不到一年,屏幕会横向亮白线。“今年6月底开始,电视机隔几天会出现一条白线,家人不太敢用。”穆先生说,随后,他又找到商家维修。 “商家说是显示器高压包坏了,需要维修。由于我只留下购货发票,没有换货证明,对方只认定电视机是去年年初买的。”穆先生十分气愤,商家坚持电视机已经过了1年的保修期,要求他出200元的费用才予维修,“但机子是去年8月换的,为什么不从8月开始计算保修期呢?” 处理结果和依据: 该纠纷由北仑区市场监管局受理后,工作人员凭借有关票据及生产信息表示,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除因消费者使用保管不当致使产品不能正常使用外,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后经调解,商家同意为穆先生免费维修。 案例二 三包有效期遇休假日 维修点拒绝修理 去年7月6日,市民夏女士在北仑柴桥街道某专营店购买了一台三星手机。今年6月底,夏女士想用手机拍照,却发现手机相机打开后漆黑一片,无法摄影;此外,夏女士还意识到,配套电板的使用时效越来越短,充满电的电板仅待机也支撑不了一上午。 “平时都在上班,一直拖到7月5日拖不下去了,才到三星特约维修点维修,对方刚好没有开门营业。”夏女士遗憾地说。 7月7日中午,夏女士带着保修卡和购机凭证来到维修点,维修点以超过保修期为由,不予免费维修。 “店员说可能是手机主板出现问题,维修要好几百元。我觉得三包有效期遇上法定节假日,应该可以推延的。”夏女士抱着尝试心理,拨打了12315维权热线。 处理结果和依据: 北仑区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工作人员说,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根据这一原则,夏女士的手机保修期应该延续到今年7月7日。经北仑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调解,维修点同意免费为夏女士解决相机摄影故障。 来源:东南商报 通讯员 封琴芳 记者 周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