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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订婚后结婚前男方可要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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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7 二品巡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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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 10:3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王小姐:我和我男友恋爱多年,今年春节在老家订婚,给了我6万元彩礼,还没领证,最近他要和我提出分手,要我返还彩礼,有没有道理?我能否向他要青春损失费?
  饶律师:彩礼应返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解释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你和你男友没有登记结婚,他要求你返还彩礼,是有法律依据的。另外,我国法律中并没有青春损失费的概念在我国订婚是一种习俗,并不是结婚,你男友向你提出分手,不是离婚,要求他赔偿青春损失(或精神损失)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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