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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 子女致人损害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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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3 14: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根据《民法通则》关于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内容,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8条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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