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731|回复: 0

政策问答

[复制链接]

2764

主题

4661

帖子

2万

积分

Lv.18 一品总督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积分
28404
在线时间
331 小时
发表于 2014-12-16 10:24: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问:什么是税务同期资料及同期资料准备的法律依据?
  答:同期资料又称同期文档、同期证明文件,是指根据各国和地区的相关税法规定,纳税人对于关联交易发生时按时准备、保存、提供的转让定价相关资料或证明文件。同期资料准备、保存和提供是企业转让定价文档管理的基础。同期资料准备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及《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第三章。(黄 萍)  
  问:税务同期资料的准备、提供及保存有哪些具体时间规定?
  
  答:1.除另有规定外,企业应在关联交易发生年度的次年5月31日之前准备完毕该年度同期资料,并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20日内提供。
  2.企业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期提供同期资料的,应在不可抗力消除后20日内提供同期资料。
  3.同期资料应自企业关联交易发生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保存10年。(黄 萍)

  问:出口拼箱企业如何办理“出口落货”?
  
  答:1.申请出口落货的预配舱单必须是已经核注状态(已报关)。
  2.落货申请电子报文必须由原预配舱单传输人(船代)提交。
  3.递交相关纸面申请材料至舱单管理部门,具体为:①落货申请(说明落货原因、落装货物情况、集装箱内其他装箱货物的提单号报关单号及放行情况);②拼箱监管仓库出具的出库装箱清单;③拼箱监管仓库出具的落装货物的在仓证明。
  4.落货申请建议在装载舱单发送前1天提交,最晚至装载舱单发送前提交。
  5.落货申请一旦被海关审批后,系统会自动解除该票货物和集装箱的关联,这个操作是不可逆的。也就是说,办理完落货手续后,这票货物就肯定不能随原集装箱出运了。(陈明 周晓平)  
       来源:宁波日报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9-21 05:42 , Processed in 0.091245 second(s), 23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