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2124|回复: 1

热点聚焦:非医保用药该不该赔

[复制链接]

602

主题

891

帖子

7597

积分

Lv.14 五品知州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积分
7597
在线时间
146 小时
发表于 2010-2-7 16: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非医保用药该不该赔?这个问题多年来争议不断。
   
       有人认为,在治疗过程中使用国家不认可的必须用于治疗的药品,而要保险公司来承担,实际上增加保险风险,这是不合理的。
   
       也有人认为,从临床学的角度,为医治伤员所实际开支的医疗费用,而不是必须受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限制。
   
       目前,一些法院的判决中多主张支持保险公司的要求,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公费医疗范围内的用药才予以理赔,多出来的非公费医疗部分则由投保人即肇事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专家表示,上述争议的背后,其实是保险格式条款与合同自由原则的争议。
   
       对于保险公司提出的要在公费医疗范围内用药的才承担义务,其依据的是保监会作出的《保险条款》第十九条的规定。保监会此项规定的效力只能及于保险人、投保人两者之间。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其效力仅对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具有约束力,即投保人有义务在基本公费医疗的范围内进行用药。而保险合同往往是涉及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依据民法基本原理,非经第三人同意,合同双方不能对合同之外的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作出限制。
   
       承办此案的法官涂克洪认为,卫生部应当出台针对性措施,逐步减少和杜绝公费医疗用药和非公费医疗用药的区分。“这样既让百姓省事,同时也督促保险公司认真履行赔偿义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同时,他建议保监会修改《保险条款》相关规定,废除交通事故中公费医疗用药和非公费医疗用药区别赔付的做法,按照受害人实际花费的医疗费用统一进行赔付。因医保用药更新速度较慢,致使必须用于抢救的药品得不到理赔。要解决非医保用药理赔问题,不仅是一个保险问题,还需要与医疗改革同步进行。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1

主题

240

帖子

1247

积分

Lv.4 秀才

Rank: 4

积分
1247
在线时间
6 小时
发表于 2010-2-8 22:45:1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这个不清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090316-1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5-2-1 20:45 , Processed in 0.083938 second(s), 22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