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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载法律社:法治中国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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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6 10:3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1956年2月,法律出版社成立一周年员工合影。

       法治周末记者 武杰
       1954年,甲午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颁布。这部宪法开启了新中国法制建设的新旅程。同年,在新中国法制建设的主要奠基人董必武的倡导下,新中国第一家法律专业出版机构——法律出版社应运而生,承担起传播法律信息、推进法治进程、积累法律文化、弘扬法治精神的责任。
       2014年,又是一个甲午年。这一年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随后12月4日被定为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与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同年诞生的法律出版社,也在12月24日迎来了第一个甲子。作为新中国法制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分子,法律出版社见证了中国法治发展的60年。
法律出版社的成立,对于中国法律图书的出版来说,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正如法学家江平所言,法律出版社的命运是和国家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改革开放以后,国家的法制建设发展得很快,而法学的普及,出版物的推广,也有待于法律出版社的努力”。
       作为中国法律图书出版规模最大、产品品质、学术地位和社会影响力颇高的专业出版机构,法律出版社与中国法制建设同行,与中国法律人同行,并把传播法律和法治精神,作为永志不忘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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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6 10:33: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一个国家对法律出版的关怀

       可以说,法律出版社60年的发展历程就是一部共和国法制建设历程的缩影。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公布前夕,董必武在中央宣传工作会议上讲话,介绍了新中国建立后法制开启新纪元的奠基情形。在“粉碎式”废除,不让旧法律留“任何痕迹”的同时,创制了许多新的法律。经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的就有婚姻法、土地改革法、工会法、劳动保险条例、私营企业条例、惩治反革命条例、惩治贪污条例等。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一部宪法,这一年也成为“宪法年”“法律年”。与此同时,一项关于法律人才、法律图书出版、法制宣传、法学研究的系统工程开启。董必武提出建立一个法律出版机构,出版法律法规及法学教材,以加强法律人才培养的规划。
根据《董必武传》和其后人董良羽、董良翚的讲述,1952年,人民出版社有出版法律书籍的编辑组,但并没有专业的编辑人员。其出版书籍主要靠司法机关和作者所在单位审稿,编辑组主要负责校对和出版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董必武对此并不满意,他提出在人民出版社编辑组的基础上,组建专门的法律出版社。
       由此,由董必武倡导的法律出版社开始筹建。1954年12月24日,编号为“004”的第四个国家级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在人民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等出版机构之后诞生,并由司法部领导和管理。
        不仅如此,董必武还亲自找北京市委,为出版社寻找社址,并为出版社配备了社长、总编辑等领导骨干。时任政务院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叶笃义出任第一任社长,陈于彤(董必武秘书)任副社长、总编辑。
       法律出版社是司法部第一家直属单位。当时,中央政法各口(包括检察院、法院)、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法学研究所都没有专业的法律出版机构。法律出版社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法律出版机构。
       1950年代,出版社的当务之急,是出版新中国的法律、引进翻译苏联法学著作、出版干部培训教材。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何勤华说,1954年到1957年夏天3年不到的时间里,是新中国法制建设的黄金时期。当时法律出版社出版了许多让人印象深刻的翻译作品,直到今天依旧珍贵。当时,法律出版社出版了包括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第一部婚姻法在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汇编》和《中央人民政府法令汇编》以及一批记载着共和国初建法制历程的图书和一大批苏联的法律制度和法学著作。
       然而让何勤华觉得可惜的是,之后中国经历的“反右”运动、大跃进以及文化大革命,让整个国家的法制建设受到挫折。相应地,法律出版社的发展也受到了阻碍。
       1959年司法部撤销,法制建设遭受打击,同时法律出版社也进入了动荡和飘泊时期。1961年7月,已出过几百种图书的法律出版社被“精简”为一个“法律编辑组”并入人民出版社。虽然此后偶尔以法律出版社的名义出书,但是独立的人员、独立的社址早已不复存在。

开创一个法律出版的新时代

       中国法制建设经过20年的“沉默”,1979年开始再次发声,同年司法部恢复。随之1980年,法律出版社恢复独立建制,继续由司法部主管。
经过20年的名存实亡后,复建的法律出版社只能白手起家,开始了第二次创业。当时出版社房无一间、地无一垄,靠租房、租车、租地开展编辑、出版和发行等业务。其间出版社多次搬家,办公地点从小学教室、游泳池更衣室、工厂、营房,到1990年才第一次搬进了属于自己的办公楼——宣武区登莱胡同17号。
        法律出版社从无到有的过程,也是中国公民法律意识逐步成熟的过程。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工人普法读本》《农民普法读本》单品种发行超过一千万册,创造了有史以来我国法律图书销量之最,当时人们对法律知识的渴求可见一斑。
       “一五”普法(1986年~1990年)之初,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十法一条例400问》则体现出当时人们法律常识的匮乏。整本书都是“什么是法律”“什么叫公民”一类问题的解答,400个问题全部停留在“法律常识”的层面。也正是在动辄销量“百万”“千万”法律启蒙读物的影响下,公民的法律知识不断增加,法治意识不断增强。
       今年为了庆祝法律出版社创社60周年,出版社专门推出了包括《农民普法读本》《职工普法读本》《公民普法手册》(九法一条例)等7种纪念出版物。法律出版社社长黄闽表示,有些出版物在今天看来,其版式、装帧十分初级,但是却记载和体现了那个时代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法治信息,具有法治出版文物的特征。
       同时以出版法学教材为主的法律出版社,成为改革开放后,中国法律人不可缺少的守护者。1977年进入北大法律系学习的何勤华表示,他们可以说是读着法律出版社的书成长的。“我们刚进大学的时候,第一代法学统编教材是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比如国际法大家王铁崖的《国际法》,知识产权研究第一人郑成思的《知识产权法通论》,当时还有一些老师辈的法学学者的书,也都是在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何勤华说。
       在关注普法和法学教育之外,对于法官、律师等实务法律专家的关注,法律出版社也从未缺席。法律出版社应用分社社长戴伟介绍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最高人民法院各个审判庭主办、具有业务指导性质的《审判指导与参考》就是为了让基层法院、律师可以接触到最高院的请示答复文件、庭务会会议纪要、简报等内容。
      “以前这些都是以文件形式下发,一些基层法院可能看不到,而律师更是没有机会接触。”法律出版社编辑高山认为这种公开出版的形式不仅仅是一种记录,更具有促进司法的公开意义。《审判指导与参考》也成为司法人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及法律教学、研究人员的工作手册和重要参考书。
法律出版社复建之后,伴随着新型法律图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活页)》《中国法制通史》(10卷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等大部头优秀图书的出版,不断奠定着法律出版社在专业出版社中的地位。即使是在大数据时代来临,纸质图书份额一再降低的情况下,法律出版社也没有丝毫退缩。
而面临新的出版形势,法律出版社也做好了应对和准备。法律出版社总编辑吕山介绍说,将来法律出版社要着手构建中国法律应用信息传播中心、法律思想和学术信息中心、法学教育和培训信息中心三大法律信息中心。他说:“‘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我们重点要解决的就是法律知识数据库的建设,推动出版企业与用户直接对接,实现与终端用户面对面。”法律出版社的宗旨是为人民传播法律,而在依法治国、网络化数字化时代,吕山认为,提供有效服务、解决实际问题就是最好的法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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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6 10:37:0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一个出版社对法制建设的关怀

       如果说法律出版社的诞生、恢复、发展取决于国家对法制建设的关注和重视,那么法律出版社的成功、口碑则源于对法律的热情和关怀。
       法律出版社对法制建设的关怀,在《中南海法制讲座》这本书的出版上得到了很好的体现。谈及该书的出版,黄闽回忆道:“1996年,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发展史上非常重要的一年。在这一年的二三月份,以中共中央法制讲座和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为标志,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正式被确定为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成为我们国家的治国方略。本书即是1996年中央举办的两次法制讲座的资料汇编,成为当时党中央身体力行大力宣传法制的一个重要见证。”
       除了对法制建设的关怀,法律出版社和作者的紧密联系也让其在法学界树立起声望。2001年,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林来梵第一次跟法律出版社接触,是为了出版他的个人著作《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林来梵教授坦言,当时宪法研究尚没有今日的热度,因此出版之前,这本书并不被看好,一些出版社甚至因为很难卖出而不愿出版。但是法律社非常慷慨地接受了这本书,让林来梵欣慰的是,“出版后这本书也受到了学术界的关注,于是我觉得法律出版社确实不简单”。
       知遇,是很多作者与法律出版社合作开始的契机。
       而作为“被法律出版社培养”的何勤华,与法律出版社的交往始于1998年。当时四十多岁的何勤华在法学界比较年轻,但是已经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了他的第一本个人文集——《法律文化史论》。
      何勤华记得,当时法律出版社为法学界的“年轻人”出个人文集,在全国的影响还是挺大的。何勤华的选题“法律文化史论”在中国法学会讨论通过的时候,有很多老同志提出质疑,“这么年轻的学者就帮他们出个人文集,是不是不太合适”,但法律出版社的理念就是,它不仅仅是一个出版机构,同时还应该承担培养作者、培养学者的职责。
       于是,当时一批在今天享有盛誉的法学家,时任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的俞荣根、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等人的个人文集相继出版。“现在出个人文集不太稀罕了,但是在当时确实是很有影响的事情,法律出版社这是在培养作者。”何勤华感叹道。
       戴伟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法律出版社这些年培养了一批优秀的作者,“当时他们也许只是普通的专业律师,或者年轻的法学研究者,当然我们也不可能预想到他们会有现在这么高的知名度,当时是否出版更多的是出于著述的专业性考量”。
       法律出版社法学学术•对外合作出版分社社长朱宁认为,出版学术书,首先看的不是作者的背景,而是作品。“很多不被外界看好的作品,我们却出版,这是基于对选题的判断,而不是对效益的考量。”朱宁说,“就学术的普及来说,法律出版社确实做了很大的担当和牺牲。学术出版更重要的是学术的品牌、影响力,有时候这个是钱换不来的。”

法律出版社的“法律人”

       谈及法律出版社的编辑,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许章润说:“我觉得法律出版社所凝聚起来的这一群编辑是一群以法律出版事业为终身理想的读书人。”而当谈及选择在法律出版社出书的原因时,很多作者提到一条,法律出版社的编辑值得信任。他们接触到的编辑有一个共通点——热情、专业。
成为半个专家,也是法律出版社以及每个编辑的自我要求。这些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等院校的编辑,多是具有法学硕士、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朱宁以学术分社举例,每一个编辑都有专业的发展方向,有一两个主攻领域,有的是行政法,有的是国际法,也有人可能对刑法、宪法更擅长。法律出版社考核的标准并不仅仅是完成多少出书任务,还要求编辑形成自己的专业特色,经过长期的熏陶、学习,成为这个方面的半个专家。朱宁强调这样的编辑才能在相应领域的选题把握上有眼光,站在前沿。
       法律出版社甚至专门出台了《法律出版社策划编辑知识能力技能建设纲要》。法律出版社社长黄闽说:“从本质上讲,编辑首先是一个文化人,同时也是一个商人,一个高品位、高智商、高情商、高技能的文化商人。”黄闽始终认为,没有一支好的编辑队伍,比赛没有开局,便知胜负结果。
然而法律出版社的编辑也曾经历过效益与学术水准的较量。从1994年开始,法律出版社实行企业化管理,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这对于1989年一毕业就到法律出版社工作的朱宁来说,是一个重要转折。
       “机构设置要适应企业化的运作。”朱宁回忆说,“那个时候感觉比较大的改变,就是作为编辑,我得赚钱去。那个阶段我们比较盲目,只有一个考虑,弄到好选题。不管规划,也不强调学术水准。”
       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迷失”,法律出版社渐渐意识到,关注效益的同时,也要有品牌才能持久。一直到今天,法律出版社一再强调的,依旧是坚守专业,保持品牌特色。正是这样的坚持和不断追求创新的规划,才使得法律出版社保持着法律专业类出版社领头羊的位置。
       回顾法律出版社发展的历程,黄闽说:“从1980年到2014年,法律出版社从小到大,从弱到强,进入中国专业出版社强社、名社之列。取得法律出版领域综合实力、出版业绩第一的骄人业绩。法律出版社走过了光辉的60年。2014年,建社60周年的法律出版社正处于新的历史方位。”然而,纪念过去,是为了开启未来,对于未来的发展,黄闽表示,他们依旧充满信心,“出版社的持续发展要做好三件事情:第一,坚守专业,保持品牌特色,发挥既有优势;第二,促进升级,提升产品品质,优化出版结构;第三,推动转型,传统出版要与数字出版做好衔接,整合资源,再造流程,探索新的商业模式”。
        (本报见习记者管依萌对此文亦有贡献)

法律出版社建社60周年座谈会在京举行
与共和国法治同行

       法治周末记者 武杰
       12月23日,法律出版社建社60周年座谈会在北京日坛宾馆召开。
       虽然法律出版社社长黄闽强调这是一个简朴的座谈会,但是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副部长张彦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显明,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如林,法制日报社社长、总编辑雷晓路,“五院四系”(新中国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等知名法学院院长、教授,人民出版社、民族出版社等出版社社长以及法制类媒体总编辑的出席,都彰显着法律出版社的地位,也是对法律出版社60年成就的认可。
       座谈会一开始,最吸引人们眼球的当属“六十年,与共和国法治同行”宣传片。宣传片的开始,著名法学家,同时也是法律出版社作者江平,慢慢翻看已经泛黄的黑白照片,和人们一起走进法律出版社60年的历史。
       60年社庆“让作者先发言”,体现了法律出版社对作者的尊重。正如黄闽在座谈会上的发言,名社需要名家支撑。出版社是文化单位,就像高等院校一样,不能只有大楼,更重要的是要有大师、名作。
       视频里,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获奖图书、重点期刊以及它们的“学术交流空间”屋顶花园等内容的展示不断引起与会者的共鸣。座谈会上,黄闽用“永远走在大路上”为题发言。他回顾了法律出版社60年的风雨历程,并对出版社未来的发展表达了信心。
       已经白发苍苍的法律出版社原社长蓝明良和原副总编辑徐长两位前辈则经历和见证了法律出版社复建以后的发展历程。法律出版社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到进入中国专业出版社强社、名社之列的种种艰辛和努力,这一切让他们记忆犹新。“艰难困苦玉汝于成”,法律出版社成为法律类图书的第一品牌社,让两位老人欣喜。从软件到硬件,现在的法律出版社,都与复社的时候不可同日而语。
       为了祝贺出版社成立60周年,蓝明良以《甲子抒怀》为题,写了绝句四首。在座谈会上,他为大家朗读了其中的第三首:“健儿经霜意气新,书海驰骋胜当年。今朝痛饮庆功酒,吃水不忘掘井人。”
       即使是退休后,徐长去图书馆和书店也依旧会先寻找法律出版社的图书、期刊。他说:“只要有人类的活动,就会有法律的制约,就会有法律的传播和教育。法律出版社作为一个法治传播者,不管以什么样的方式推进,都会推动法治越来越进步。”
       最后,司法部部长吴爱英代表司法部对法律出版社全体员工、离退休老同志表达了祝贺和敬意。座谈会之前,吴爱英部长曾专门致贺信勉励法律出版社全体员工,对于这次座谈会的细节也是亲自过问。她还对法律出版社提出了期望和要求,她希望法律出版社以建社60周年为契机,抓住机遇,积极作为,努力推动法律出版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大道至简,法律出版事业是国家法治事业的组成部分,这是一条不断向前延伸的辉煌之路。”黄闽表示,他们将“不停歇、不放弃,永远走在大路上”。
        来源: 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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