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一公司拖欠工人39万余元工资未支付,还在仲裁调解时玩起了“文字游戏”,企图用这种方式继续拖欠工资。近日,在宁海法院执行法官的帮助下,6名工人终于拿到了工资款。 2011年5月,宁波某建设公司承包了一个建筑工程,同年8月,该建设公司将工程的一部分包给了石某。后因资金无法到位,该工程烂尾了,石某见状也罢了工,带着施工资料不知所终。在石某手下工作的杨某等6人,向该建设公司讨要工资未果后,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后双方达成了和解。 仲裁调解书生效后,该公司却并未按约支付拖欠的工资。2014年年底,杨某等人向宁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没想到,这头刚立案,那头建设公司就向法院递交了执行异议书,认为公司没有违约。 原来,双方在仲裁调解书里作出过如下约定:2014年9月15日工人们配合该公司移交施工资料,2014年9月20日该公司付清工资。结果公司没有拿到施工资料,便死死抓住该条约定,未付清工资。 该公司负责人王某表示:“我们公司是有钱的,不会为了这么点工资而败坏了公司的名誉,关键是他们应先尽到配合的义务呀,没有交付施工资料我们也不好继续承接该工程。” 杨某等人则称:“当初他们说会在15日那天把石某叫到公司,我们几人只要到公司配合他们理清一下施工资料即可,然后20日就会给我们工资。结果那天我们按约去了,但是公司却一直没有接见我们,我们等了3天都没有音讯。公司明显是在故意拖欠工资。” 执行法官认为,仲裁调解书中约定的“配合移交资料”内容不清,加上王某也承认是叫杨某等人到公司理清资料,杨某等人已按约履行,该建设公司未支付工资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约,故将该公司的执行异议予以驳回。随后,执行法官一行人赴宁波冻结了该公司的账户。 第二日,王某便跑到了法院,一边诉苦一边求情,想与工人们和解,但为时已晚。该公司付清了拖欠的39万余元工资,并且因此付出了近10万元的违约金。日前,工资款已如数发到了工人手中,违约金也会在近日内发放。 (来源:今日宁海 记者 王劲 通讯员 于珊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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