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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命中坚守 平凡中耕耘——县检察院“80后”公诉人讲述自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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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7 二品巡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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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4 11:04: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查微析疑,义正辞严”——一出县检察院五楼电梯门,迎面便能看到墙上这一醒目的公诉科科室理念。在这里,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年轻而不失沉稳,自信但不张扬,满载成绩却仍奋发进取……他们叫——公诉人。
  在我国司法制度中,公诉人代表国家惩治犯罪,保障人权,依法履行公诉职责。公诉人既要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起诉、出庭支持诉讼,指控、揭露、证实犯罪,同时也对刑事侦查、审判等诉讼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
  据统计,2014年县检察院针对各类刑事犯罪,提起公诉8991285人,同比分别上升25.6%17%。这组数据背后,是县检察院“80后”年轻公诉人的辛勤与汗水、坚守与耕耘。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进这些公诉新生代们的内心,一同倾听他们的心声。
  李久久:收获一份感动
  【关键词链接】 相对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笔挺的检察制服,闪亮庄严的检徽,这是我自小的职业憧憬和向往。暑往寒来春又至,两年的公诉经历,让我切身体会到制服与检徽背后,是那一份份笔录、一叠叠案卷,是日日夜夜、反反复复的案情分析,更是作为一名公诉人应有的责任与担当。”1989年出生的李久久,从小便有着“检察官梦”。
  刚进公诉科时,科长让她从办理相对简单的酒驾案件开始。因为是新人,在案件审查过程中不免会遗漏一些细节问题,为此她没少挨批评。当时她并不理解为什么要为一些“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较真。但后来的一次办案经历让她彻底改变了这样的想法。
  那是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当事人小毛是一个刚满16岁的在校生,因一时冲动,竟以入室盗窃的方式来报复与他发生过争执的同班同学。
  在与李久久的面谈中,小毛一再重复着“我错了”,眼神中充满了惶恐与懊悔。在之前的审前社会调查,通过走访小毛父母、老师、同学,了解到小毛各方面表现都较好,没有不良记录。难道这个少年,就要因为这样一次冲动不理性的犯错而背负污点影响前途?李久久动了恻隐之心,她认为应该给这个少年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此案案件事实清楚,且小毛是未成年人,系在校学生,公安局将案件移送过来前,小毛的同学及其家长已经谅解了小毛的行为,司法所的审前社会调查结论也提出了相关建议,初步判断此案应该符合相对不起诉情形。但翻阅院里以往类似未成年人入户盗窃案例,考虑到“入户盗窃”情节相对恶劣,都未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但李久久并未放弃,她一次又一次查阅,一次又一次对比,终于发现了一个与以往类似案例不同的细节,此案发生具有很大的偶然性,直接缘于同学之间的一时赌气。在检委会会议上,她从案件事实、案发原因、作案动机以及当事人的人身危险性及社会危害性等方面,说明该案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以最大限度地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终得到了检委会的认同,此案得以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真是太谢谢你们了!”当李久久把不起诉决定书送到小毛手中时,小毛的父亲紧紧握着她的手。“那一瞬间,我感觉找到了工作的价值和意义,也让我更加清楚地认识到注重细节不只是一种态度,更是一份责任。”李久久说,这是她从事公诉工作以来,第一次有人这样握着她的手认可她的工作,让她体会到,任何一件案件、任何一个细节都必须一丝不苟、审慎对待。
  在后来的电话回访中,她得知小毛已经成为一名学徒,很用心地学手艺。李久久很庆幸,一次犯错的经历没有毁掉一个少年,而是让他迅速回归成长起来。基层检察院办理的案件一般不是什么大案、要案,但对于当事人来说,涉及自身的每个案件都是大事,甚至决定今后的命运,而对于检察院的直观感受与评价也正是在这些极少的经历中、办理案件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
  林媛:实现一次转变
  【关键词链接】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以前是原被告双方说服我,现在是我要说服法官,能否尽快适应公诉人这一全新角色,我的内心还真的有点忐忑。”林媛说,在进检察院前,她已经做了整整5年的法官,审理了千余件民商事案件,已经习惯居间裁判的身份。
  刚到科里,科长就给她拿来个案子。并告诉她,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虽有不同,但案件审查最终都要达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这个目的。
  她接手的是一起酒驾案件。王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张某行驶至甬临线一道口时,与赵某驾驶的一辆货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张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按照审查程序、翻阅卷宗、查找规定,她很快将案件审查完毕,并形成审查报告,提交给科长。“你是不是忘了告知受害人张某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科长问她。这时,林媛才反应过来自己的确忘记了这一点。
  回到办公室,林媛又重新梳理了一遍案件。期间,她忽然想到,张某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而根据她这些年的审判经验,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可能对其更为有利。想法得到科长肯定后,她随即联系了张某及其家属,告知他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或者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她分析了两者的区别,并建议张某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能更好地维护其合法权益。
  提起公诉后,案子进入庭审程序,判决也很快下来了。“林检察官,谢谢你,你的分析很有道理。我也想清楚了,我决定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刚拿到判决书,林媛就接到了张某的电话。而正是这一声简单的谢谢,给了她莫大的动力,坚定了她做好一名公诉人的信心。
  “我将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法律和人民的监督,认真履行检察员的职责,对法律、对检察事业高度负责,做一名让党和人民满意的检察员!”在今年331日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林媛站上了检察员任前表态发言的讲台,从那一刻起,她实现了法律职务的转变,成为了一名有资格的公诉人,但她知道,能否成为一名合格的公诉人,真正实现角色转型,还需要实践的不断历练与检验。
  朱桂荣:做好一篇文章
  【关键词链接】 强制医疗执行监督:《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强制医疗的决定机关为人民法院,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强制医疗的决定和执行实行监督。
  “忙的时候,我总是想起一年多以前的一次经历。”朱桂荣说。
  那时,他和胡剑锋专委、滕云主任前往台州某医院,实地调研我县首例强制医疗案件当事人林某的治疗情况。林某因先前狂躁症发作,无故殴打他人,造成多名受害人轻伤以上,故法院决定对其实施强制医疗,对此,县检察院进行了适时的跟进监督。
  在林某的病房,朱桂荣一行与林某进行了直接交流,观察掌握其精神状况和心理动态,并通过实地参观、座谈交流、资料翻阅,对这家医院的医治、监管条件以及费用负担等进行了详细了解。
  “胡专委总是不忘提醒我们在这过程中一定要做好记录,他总说不能小看我们在做的这些看似琐碎的事情,其实这都是我们做好课题研究的第一手素材,而调研素材的累积也将直接决定后期调研文章的深度和质量。”朱桂荣对胡剑锋当时的话记忆犹新。
  这已经是他们走访的第4家医院了。为了能顺利完成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研究课题,在胡剑锋的带领下,课题组成员从乡镇卫生院精神病康复中心到综合型医院的精神病专科,再到专门的安康医院,掌握了大量的资料和数据。
  修改后的刑诉法虽然明确检察机关有权对强制医疗的决定和执行实行检察监督,但规定很原则,实际操作层面,他们并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供借鉴。但课题组认为实务中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程序如何启动、对保护性约束措施如何监督等,都需要进一步实践探索,这些实务中的问题更是值得好好做出一篇文章。
  为做好这个课题,除了带队实地调研,课题组还在胡剑锋的带领下,从各类报刊、网络等渠道搜集了近半年来涉及全国2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办理的强制医疗案件84件,并对每个案例样本进行认真研究,基本理清了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以来各地司法机关强制医疗案件办理的概况。为掌握更多的数据,胡剑锋还亲自设计了一份调查问卷,在全省范围内就如何开展强制医疗检察监督进行调查。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深入的调查、认真的研究、反复的探讨中,课题组最终完成课题,调研文章《刑事强制医疗检察监督机制研究——以执行监督为视角》还获得2013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专题调研成果二等奖。
  朱桂荣说,这次调研,他收获的绝不仅仅只有荣誉,而更多的是从有着近30年从检经历“老检察”的身上看到了对检察理论研究的孜孜以求和数十年如一日的认真和执着,也让他这个检察新人有了更加坚定的目标与奋发的动力。
  去年,多起冤假错案陆陆续续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朱桂荣知道,这给身为公诉人的他们再次敲响了警钟,他开始思考,在防范冤假错案中,口供证据如何审查与认定?这时,他再次想起胡剑锋的话“好好做出一篇文章”。查阅资料、研究案例,他开始了自己的课题研究。最终,由他执笔的《防范冤假错案语境下口供证据的审查与认定》一文被最高检《侦查监督指南》收录。他说,理论与实务双修兼备相促进,始终做好做深做透理论调研这篇文章,既接地气,又有高度,这才是他们新一代公诉人的发展方向。
  后记:“既然选择了远方,就不怕风雨兼程。”这群年轻的80后公诉人,虽然各自有着不同的经历和成长故事,但他们都怀揣法治之梦不离不弃,虽然道阻且长,但都一点一滴用热情与付出践行履职誓言,甘苦自尝、冷暖自知。也正因为有了这样千千万万个风雨兼程者,这梦也变得清晰可见。
    来源:今日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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